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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逕修博士學位條件: 1. 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學業平均成績排列名次在本系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或其他特殊情形經評定為成績優異。 2. 經本系所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 3. 修習應修學分達132學分(含必修74學分)。 二、 申請期限:自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8月3日止。 三、 申請手續: 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至國企系網站「網路資源」選項下之「文件下載」處下 載申請書,併同學士班歷年成績單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信、自傳、讀書計畫 各乙份交到國企系辦公室(管一8樓),逾期不予受理。 四、 本系將於101年8月20日課程初選前上網(國企系網站)公告核准名單。 僑培助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191 ※ 編輯: IBdept 來自: 140.112.109.191 (07/16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