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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經濟系助教來函的通知: 應柯菊老師要求貴院同學未先修民法概要者,請退選 經濟系開設之商事法課程,否則該學分將不予計算。因貴院各系均有同學選修該 課程,煩請知會貴院各系並公告,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國企系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0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