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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學位證書」(即舊稱之英文畢業證書)限本學期擬畢業學生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索取。 93年5月31日之前申請者,可於6月底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一併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3年6月1日至9月10日之間補申請者,若申請時已領取中文證書,則於七個工作天後方 可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月13日起,不再受理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請改申請效力相同的「英文學位證明書」。 ------------------------------------ 呼呼 以上 希望大家不要失ㄌ時~~~ -- 我是阿蕭 愛叫囂 愛打鬧 那你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