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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utter (Sputter) 看板: NTUFootball
標題: [情報] 94學年度新生盃足球賽參賽資格限制補充
時間: Wed Sep 21 23:35:09 2005
一,參賽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不論新舊生,以系或院為單位。
二,新生資格:凡國立台灣大學之大一,研一之學生皆屬於新生。
不包含轉系,轉學生。
三,舊生限制:每隊至多 3名舊生上場,非上述新生認定即為舊生。
舊生中至多限一位校隊球員。
四,校隊資格:校隊資格認定從嚴。凡九十三學年度有參與任何校隊活動(包含校隊
練球,校隊比賽,校隊選課),且九十四學年度依舊欲參與校隊活動
者,皆在校隊限制名單中。
補充:若有新生資格與校隊資格者,以校隊資格認定。(即九十四年度碩一新生若符合
上述第四條校隊資格者,則需遵守舊生限制。)
五,系級限制:報名限制以同名系所為單位。不得跨系組隊。
若該系新生數目不足,組隊困難者可與同院之科系聯合報隊。
聯合報名之院隊以兩系聯合為限。
補充:同名研究所可與大學部聯合報隊,亦可自行單獨報隊。如材料研究所所可踢
材料隊,電機研究所可踢電機隊,亦可組電機所隊。
獨立研究所(無大學部者)可自行選擇同學院之隊伍,不受上述第五條兩系
聯合名額之限制。亦可自行單獨報隊。
如免疫所可選擇參加由醫學系與牙醫系合組之醫學院隊。
※以上規則未竟完善之處大會保有一切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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