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凡91學年度起入學之本校各系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得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
(一)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
(二)托福550分(含)以上。
(三)電腦托福213(含)以上。
(四)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含)以上。
(五)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70分(含)以上。
(六)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B級(含)以上。
(七)獲得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之英語系國家大學(含)以上之學位。
(八)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大一英文免修施行要點」,並具有
免修大一英文資格者。
(八)其他經由進階英語課程規劃小組認可,並經共同教育中心核備之英
語能力測驗。
二、辦理時間:99年3月22日(週一)至3月26日(週五)。
三、申請方式:請於上述期限內至info網頁點選「學生」欄中之「進階英語免修申請」,
完成電腦申請作業後下載申請書並附符合免修條件之證明書正本、影本
各乙份(紙本文件共3份),寄至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
大學文學院視聽教育館307室」或逕送該館307室(位於計中旁),並於
信封上註明:申請免修進階英語課程之用。
四、經審核通過免修之學生名單,將於4月12日公布。
五、原已通過本校舉辦之「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者」,不需另外再辦理免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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