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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註冊必備文件: 入學(錄取)通知書或教育部分發書、學歷證件正本、印章、 身分證或護照、報到註冊手續單 附註: (1)學士學位班一年級新生繳驗高中(高職、五專)畢業證書;以同等學力報 考者,繳驗高中二年級或三年級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各年級成績單。 (2)二年級轉學生須繳驗修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 (3)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如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上所載 姓名、年齡任何一項有不符者,應於註冊前向原畢業學校或戶政機關更正 相符後,號始准註冊(教育部64.09.27台64高字第二五二一五號函規定) (4)醫學院各系新生,於註冊時在註冊地點當場檢查辨色力,合格後始可報到 註冊。 (5)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須親自到校辦理註冊手續。未依規定如期辦理 註冊手續者,新生除已照章請准保留入學資格或延緩註冊外,應予除名; 轉學生除已照章請准延緩註冊外,應予除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7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