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九十四年中正盃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主辦單位: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復興高中、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台北市開南商工。
五、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4年9月15日(星期四)。
六、 比賽地點:台北市體育處競技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十號1樓)。
七、 比賽分組:
(二)社會男子團體乙組(段外者不分體重) (十二)個人社會男子乙組(段外者分體重)
(三)社會女子團體甲組(上段者不分體重) (十三)個人社女甲組(分體重)
(四)社會女子團體乙組(段外者不分體重) (十四)個人社女乙組(分體重)
八、 比賽分級:
(一)社會男子個人甲、乙組、高中男子組:依體重分為七級(甲組上段者,乙組:未上
段者)。
第一級:60公斤以下 第二級:60.1至66公斤
第三級:66.1至73公斤 第四級:73.1至81公斤
第五級:81.1至90公斤 第六級:90.1至100公斤
第七級:100.1公斤以上
(二)社會女子甲、乙組、高中女子組:依體重分為七級(甲組:上段者,乙組:未上段者)
第一級:48公斤以下 第二級:48.1至52公斤
第三級:52.1至57公斤 第四級:57.1至63公斤
第五級:63.1至70公斤 第六級:70.1至78公斤
第七級:78.1公斤以上
九、參加資格:凡設籍、服務、就讀於台北市者可自由組隊參加。
台北市地區內各團體、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十、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最新審定之規則。
十四、比賽制度:四隊以上採單淘汰賽:四隊以下採循環賽。
十五、獎 勵:
(一)團體組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及獎狀;個人組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牌。
(二)成績優異之單位、個人將提供本會段級審查委員會作為升段參考。
**十七、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9月15日(星期4)上午7時。
(二)報到地點:台北市體育處競技館1樓(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一) 開幕時間:9月15日(星期4)上午11時整。
(二) 比賽時間:9月15日(星期4)上午9時。
**過磅時間:9月15日上午7時至8時在比賽場地過磅(攜帶證明文件,身分證及駕照、
學生證皆可)。
1.社會男女甲乙組、大專男女甲乙組:先鋒限第1、2級,次鋒限第1、2、3級,中堅
限第2、3、4級,副將限第3、4、5級,主將分第5、6、7級。
(三) 個人組選手須帶一吋半身相片一張,供過磅證明單使用,如未帶者
不予過磅及參加比賽。
(四) 社會男子、女甲、乙組選手出場比賽時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或服務證(須貼有相片)。
(五) 未繳清報名費之單位,不予編入賽程。
(六) 凡有冒名頂替、違規出賽之情形發生,經大會察覺或他隊抗議,則取消全隊資格,並
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七) 凡參加比賽選手務請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裝,並攜帶拖鞋及毛巾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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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參加比賽的同學請寄信給隊長或是msn&email到 engorgevello@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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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以十年生命交換一瞬
幻化為輕掠你唇的那朵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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