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可賀 咱們的社團章程找回來了...
在此我要感謝課活組的韋哥幫咱們找以前的檔案
才有機會讓社團章程重見天日阿~~
因為6/9(一)社長選舉即將到來 所以我先把有關社長選舉有關部份先列出來給大家看
國立台灣大學劍道社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社定名為"國立台灣大學劍道社,英文名稱為Kendo Club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第二條 本社以"推展劍道運動,增進全民健康,發揚尚武精神"為宗旨
第三條 本社社址設於本校校總區
第二章 社 괠員
第四條 凡本校學生,贊同本社宗旨,經報名 繳交社費 領取社員證後,即為本社社員
第五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一 行使選舉權 罷免 提案複決之權
二 參與本社之各項活動 比賽
三 租借 使用社產之權利
四 其他依社員身分而生之權利
第六條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
一 如期繳交社費
二 依"訓練規則"參加練習
訓練規則由幹部會議訂定之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二條 本社設社長一人,每年學年下學期之期末常會選舉之,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其職權如下:
一 社長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綜理 社務並協調各部之工作
二 召開社員大會
三 任命各幹部
四 社員大會之法定人數為社員人數之三分之一
第十三條 社長缺位時由副社長繼任至期滿 社長 副社長均缺位時,由活動訓練部部長代行
其職權,並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補選社長,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止
第十四條 本社設副社長一人,由每學期之期末常會選舉之,任期半年,協助社長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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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我以後再補齊.. ●/ 端午節快樂~
<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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