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THER (旋風腿)》之銘言:
: 再說
: 我只是提出一個建議
: 看看有沒有可能讓有兩版社服的人自由選擇穿哪一版
: 所以....就合理的管道來討論一下應該不為過
恩,我了解。
這樣好了。
基本上還是希望能盡量維持大家服裝的統一,所以仍以都穿新社服為規定。
但也不能否定兩件都是社服的事實;讓舊社服就這樣『不合法』。
所以應該要有緩衝期:
已經要畢業的學長姐可以選擇要不要買這件新社服,
星期四自由穿著兩版社服其中一種。
今年大二大三的,還要在社團兩三年的,還是統一規定穿著新社服。
不過當然有特殊狀況,像是臨時星期四新社服沒得穿.....等等,
可以以穿舊社服為代替。
也就是說,新舊社服都『合法』,但是以新社服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