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services.htm
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及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經肄業(或相關)學系、所
、學位學程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逕
行修讀博士學位。
(一)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二)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碩士班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第一學期於七月廿日至七月卅一日;第二學期於一月
廿日至一月卅一日辦理。惟各系、所、學位學程亦得另訂申請時間提前辦理。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須檢具下列各件資料向擬就讀系、所、學位學程
提出申請,經擬就讀系所或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並轉呈教務長、校長核定後,
得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二)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
(三)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四)學系、所、學位學程所規定應繳交之資料。
請至以下網址下載申請辦法與申請書。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gra/wu/transdoc.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