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97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學生就學貸款
作業流程暨申請時應準備之證件、程序等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具有學籍及中華國國民者。
(二)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年所得符合下列其一者:
1、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者(即96年度年收入新台幣114萬元以下),
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上至120萬元者,在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半額利
息,
3、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以上且家中有2人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
校者,就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4、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詳情請見: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
https://ebank.taipeifubo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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