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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99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士班肄業研究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請於7/21前將申請資料送交系辦) 一、碩士班學生修業一年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益,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程助理 教授以上兩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 二、自91學年起碩士班肄業研究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分兩學期申請,請各系所 審慎分配各學期核准名額,兩學期核准總額不得超過可招收名額。 「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逕修博士學位申請書」請由研教組網頁中之 「本組公告」逕行下載,研教組網址為: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services.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