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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kerwin (共產黨來了苦變甜~~)》之銘言: : 應該是盧宏啦 : 那天早上接到他的電話 : 跟我討論過了 : 我覺得很讚 : 可能他沒連絡上你吧 : 你一定在睡的阿~~~=..= : 盧宏幹的好阿 : 啪啪啪~~ 我對在社團評鑑會場幹叫學校沒有絲毫意見 但重點是社團的行動都應該要經過討論 不管是社課、抗議活動、對外發言或者出遊 討論不一定非得是正式開會 但是社員間彼此溝通與知會至少是需要的 以這次行動而言 社團評鑑並不是突發事件 而是學校老早就安排好的 要在那個場子嗆聲, 其實很早就可以在社團裡提出討論 不管是大新或勞工 大家有新點子想搞, 這當然很好 但社團既然是一個團體、一個組織 就有些紀律與秩序是該被尊重的 希望以後大家盡量可以做到以電話、e-mail或者版上討論 避免在未經討論的狀況下輕易以社團名義行事 社團的名字,代表的不僅是個人,而是一群人 每一個社員(包括社友)都有義務共同維護社團的名譽 都有義務不輕易在未討論、未獲共識的情況下 自己代表社團對外說話、行事。 社團的名譽要建立不容易, 要毀掉卻相當簡單 另外, 要經過討論這件事 絕對不等於跟我報告。 我只是現在還參加社團活動的年紀最老的社員, 不等同於社團。 在未經討論前, 我的意見在社團裡也只是個人意見 只有經過大家討論、決議之後的意見 才算社團的共同意見 這共同意見不見得得完全一致 但基本方向至少要有共識。 希望大家有這樣的認知。 民主就是要經過討論 並且在經過討論之後, 由參與討論的人共同負擔其後的各種風險與後果。 這在我們這些社團,意義特別重要 因為我們要做的事可能會受到各種打擊與困難 需要每個社員勇敢、誠實的共同承擔與面對。 經過了討論, 也就是經由大家的確認, 做到彼此共同承擔的承諾。 如此,這個團體才可以做事、才可以戰鬥。 未經討論的行動,既然未獲得成員的共識, 成員就沒有共同承擔其後風險與後果的義務 這不但不是團體行動, 更是在團體裡卻有害團體的個人行動。 我之所以對這件事如此嚴肅的看待,意義在此 希望大家可以嚴肅視之。 這次的小抗議事情不大 但這樣未經討論、擅自行動的做事方式 絕對不值得鼓勵 因為這不但違反團體的民主討論原則 更可能為社團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133.27 ※ 編輯: KarlMarx 來自: 211.74.133.27 (12/23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