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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ssissippi (累) 看板: Anthropology
標題: [中時]台電盼蘭嶼鄉親同意續租核廢貯存場土地
時間: Fri Jan 3 23:44:59 2003
台電盼蘭嶼鄉親同意續租核廢貯存場土地
【中央社/蘭嶼一日電】
針對蘭嶼貯存場土地續租和遷場問題,台電公司強調有誠意和決心
處理,但在最終處置場完成前,還希望蘭嶼鄉親能體諒,同意台電
續租蘭嶼貯存場土地。
台電表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技術,在國際上已成熟且安全
無虞,惟各國在最終處置場尚未興建完成之前,均採暫時將低放射
性廢棄物安全的貯存在壕溝或倉庫內,國內也是循此法處理。
行政院去年12月4日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定條例」
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立法完成後,約需五年時間完成環境影響
評估、投資可行性研究並由政府選定場址;接著台電後續設計、施
工以及運轉許可申請也預計需五年時間,因此前後需十年。
台電表示,從民國79年接管核廢場至今,原能會、學術界或台電公
司本身所執行的環境監測資料,蘭嶼貯存場的存在,並未對環境產
生負面影響;此外,台電公司為了感謝蘭嶼鄉親的付出,亦積極參
與蘭嶼地方公益及敦親睦鄰活動。
台電公司強調,政府高層數度宣示妥善處置蘭嶼低放射性廢棄物的
決心,亦表明排除蘭嶼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的立場,台電
公司絕對有誠意及決心依照並配合政府的立法,按部就班達成,希
望蘭嶼鄉親能諒解並同意續租土地。
2003/1/1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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