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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球化與社會運動中的企業精神展現 王卓脩* Shu G. Wang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Department of Economics 台北市116 文山區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指南路二段六十四號Taipei 116, Taiwan, R.O.C. (O) 02-29387368 nccut104@nccu.edu.tw February 23, 2003 摘要 首先,本文將討論社會運動的政治意義。作者將由亞羅不可能定理和社會福 利概念的衝突來突顯出政治運作才是制度變革中的關鍵,福利經濟學中的成本效 益觀點、柏雷托效率的概念基本上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就制度變革的長期與動態 觀點來看,社會運動與競租行為可能是無法被明確區分出來的、甚至兩者根本就 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其次,本文將就社會運動團體的主體性與能動性來作探討,焦點放在社會運 動團體中關於人的運動力、錢的自主性與議題連結的人際關係網絡等重要課題 上,並且將就作者經驗所及來探討社會運動中所需要去正視、存在於社會不同層 面間的利益競合問題。 最後,作者將以過來人的身分來檢討一下學者參與社會運動時的倫理問題。 * 作者要感謝其所親自參與的『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與『板橋社區大學』之 運動夥 伴、以及其不能算是有真正參與的一些婦女運動團體與LGBT 運動團體的朋友,因為 他們豐富 了作者的生命、也擴展了作者的視野。當然本文中的任何意見純粹是作者在參與的過 程中,基於 其經濟學訓練背景下的狹隘知識理解,來對社會運動所做的一些詮釋,並不代表前述 社運團體內 的朋友也贊同作者的觀點。 本文曾在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七、八日所主辦的以「全球化、 原鄉 社群與台灣社會的興起」為主題之《第六屆台灣歷史與文化研討會》之會中來報告, 作者要感謝 論文評論人東海大學社會學系趙剛教授和與會來賓的寶貴指教。 2 第一節前言 Free riders never get the chance to set the courses for journeys in life. 社會運動(簡稱「社運」)基本上是民主社會中才會有的一種社會現象,在 民主先進的國家中,社運的歷史甚至可以上溯到一、兩百年前。自從十多年前國 內政治開始解嚴之後,各式各樣的社會運動逐漸蓬勃發展,在很偶然的機會裡, 作者也開始去關心國內的社會運動,這樣的一種關心多少是基於對人性的一種信 念,相信「企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1 是每一個人天生所具有的一種能力, 而在過去幾年2 的實地觀察與參與,也證實了作者對於人性的這種想像。 本文嘗試把作者在這些觀察中所獲致的心得作一些整理,但基於對研究倫理 的考量與顧慮,因此僅就作者經由經濟學角度所理解的社會運動來進行比較抽象 與類比式的詮釋,而且放棄任何個案形式的討論。3 第二節社會運動的政治意義 人文思想4 在過去兩三千年來的關注焦點一直是放在「效率」(efficiency) 與「公平」(equity)5 等兩個概念的相互辯證上,這個傳統至今不僅依然沒變, 1 本文比較傾向於用「排除障礙以達成目標的動機與能力」來看待「企業精神」,這 個觀點可 能與管理學上的看法比較相近。 2 作者大約是在公娼抗爭的最後幾個月才開始參與社會運動,時間大約是在民國八十 七年十 一月前後,這樣的參與一直持續到現在。而在這段期間內,作者所參與的活動也擴及 到社區大學 運動,最近則稍微對LGBT 運動有一些接觸。本文對國內的妓權運動、社區大學運動 與LGBT 運動有一些評論,但這些評論僅能說是作者在淺薄的參與經驗下所有的一些感覺,不 能說一定是 很中肯或客觀的,相信在這些社運領域裡的許多先進都有比作者更深刻且真實的觀察 ,他們的評 論應該是更可信的。社區大學運動有地區性與全國性的差別,地區性的社區大學運動 指的是參與 單一社區大學的經營、全國性的社區大學運動則關心社區大學的經營在我國教育體系 下的定位, 作者實際參與的是地區性的社區大學運動。 3 就經濟學上對於交易成本的研究來看,其實很需要可能得落實到個別經濟個體層次 般那樣 細膩的個體資料才能分析其中細膩的利害關係上之競合現象,而這非得有深入的個案 研究不可。 對於社會運動的研究也是如此,但越深入就越會發現存在其中(牽涉到研究者與被研 究者間的信 賴與╱或背叛)的倫理拉扯,這是作者最後放棄用此等個案形式的方法來從事本研究 的理由之 一,另一個理由則是作者欠缺在這類研究方法上的訓練。 4 這當然包括社會科學方面的思想。 5 公平的問題通常都以人際間的資源(也可以是所得或財富)分配(distribution) 狀況為主要 的表現方式,因此效率與公平的問題也可以說成是效率與分配的問題。由於所得或財 富與一個人 所能達致的效用水準有關,因此在討論時也可以將其轉為效用來討論。這裡值得注意 的是,所得 是一種「流量」(flow)概念、而財富則是一種「存量」(stock)的概念,其中的 差異反映在對時 間的處理方式上之不同。如果只關心流量的問題,則考量的重點就只會放在比較兩個 不同時點上 之靜態結果間的差異,這是比較靜態的觀點;如果關心存量的問題,那我們就得把( 無限多個) 未來時點之發展通通考量進來、並且將其效果予以加總之後才能作比較,這是動態的 觀點。很明 顯的一個事實是,人的企業精神與能力之展現其實和時間的長短有很密切的關係,政 策思維上所 3 甚至還成為任何的政策思維與制度規劃上所不得不考慮到的兩個關鍵要項。然 而,效率與公平並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因此把這兩個概念拿來做為關注的焦 點、乃至於將其標舉為人類社會在政策思維與制度規劃上之選擇判準的態度其實 是(傳統的主流)經濟思想(以及受其影響的其他思想6)上最大的錯誤。 人類社會最重要的特質是動態的演化,可是這個特質完全無法表現在我們所 熟悉的效率與公平這兩個概念上,因為只有在(前後時點確定的)比較靜態分析 下才能讓效率與公平產生意義,但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根本就沒有明確的基準時 點可以被拿來做為比較的依據,所以我們從時間長短對人的企業精神與能力之展 現的影響和經濟活動之「路徑相依」(path dependency)現象其實就足以引申出 效率與公平兩概念的不妥當性了。 就現實意義而言,我們所能確定的時間基準最多只有「現在」或「現狀」這 個時點,而另一個時間基準則必然是存在於未來的某一個時點,因為「選擇」 (choice)的內涵必然是面對未來的。而選擇之所以會是一個需要面對的問題, 一定是有至少兩個選項,維持現狀一定是其中一個選項,但另外的其他選項則因 為會牽涉到改變現狀而必然是屬於決策者面對未來時的一種想像。換句話說,以 效率和公平的概念做為選擇判準的經濟思想必然就是要拿我們可以掌握的實際 現狀和我們現實上所無法掌握的(特定時點下之)未來想像來作比較。在這樣的 情況下,我們永遠可以做出選擇,但卻無法判定為選擇所做出的決策之對錯或是 決策品質的好壞,而既然如此,又何以需要有效率和公平來做為選擇的判準呢? 7 另外,當我們要作比較時,首先也必須要選定一個未來的時點,但未來有(不 可數)無限多的時點,如何來決定哪一個時點最為恰當呢? 效率與公平的概念還需要建立在「人際間可以做效用的比較」(interpersonal comparison of utilities)8 之前提假設上,而且在這比較基礎上也須對所採行的 政 考量的時間長短不同,每個人因其企業精神與能力之差異也會有不同的發展空間。 談效率時通常指的是「生產效率」(production efficiency)或是「柏雷托效率」 (Pareto efficiency),生產效率追求的是要達到「生產可能集」(production possibility set)之邊界點、而 柏雷托效率所追求的則是要達到「效用可能集」(utility possibility set)之邊 界點。如果「現狀」 (the status quo)並未達致生產效率,表示如果對所能掌握的生產要素予以重新安 排的話,有辦 法可以使得在新的安排之下,相較於現狀時沒有任何種類的產出會有產量減少的情況 、但卻有一 些產出會增加產量。如果現狀並未達致柏雷托效率,表示如果對每一個人所分配到的 資源予以重 新安排的話,有辦法可以使得在新的安排之下,相較於現狀時沒有任何人會有效用變 差的狀況、 但卻有一些人能增加效用,這時我們稱在此現狀下有「柏雷托增進」(Pareto impro vement)的空 間,而任何符合柏雷托增進之要求的政策變革也都會使得每一個人的效用提昇或至少 是維持在現 狀的水準上。如果生產校率無法達成,則柏雷扥效率也必然無法達成,因為經過重新 安排生產之 後所達到更有效的生產結果可以使得能夠拿來分配的最終產出增加,而這也就有柏雷 扥增進的空 間了。換句話說,達到柏雷扥效率之要件的社會也必然會達到生產效率的要件、沒有 達到生產效 率之要件的社會也必然無法達到柏雷扥效率的要件,而這也就是為什麼一般在討論時 我們通常都 只關注在柏雷托效率、或是柏雷托增進空間的有無之原因了。 在效率的考量下,我們所會關切的都是生產可能集之邊界點與效用可能集之邊界點。 6 這可能也要包括英美法系下所發展出來之法律的經濟分析之傳統。 7 請參閱Buchanan(1969)。 8 類似的前提假設常以不同的面貌而適用在不同場合的討論中,在社會學或女性主義 的討論 中稱為「共量性」,只是所有這類的假設通常都被參與討論的人所遺忘了。社會福利 的概念也是 4 策進行配套式的所得或財富重分配,這樣才能達到柏雷托增進的效果。但在現實 上人際間並無法做效用的比較,而貨幣雖然是人所創造出來、具有在市場機制下 的價值共量性之計價單位,然而在政治實務上也經常都未能做到如柏雷托增進之 要求下所可能必須的所得或財富重分配,更何況在絕大部分的公共事務上所牽涉 到的價值問題都超越了市場範疇而使得貨幣不再是適切的計價單位了。在一般的 論述上,對於公平的概念從來就沒有一個大家可以共同接受的定義,對於效率的 理解則通常是以大家可以理解的金錢數額所衡量的價值增量或成本減量為基 準,但由群體角度來看,這些都不足以作為決定群體政治走向時之一項毫無爭議 的指導標準。 基於以上的一些理由,作者認為效率與公平對於政治實務上來說沒有太大的 意義,一方面是因為這兩個概念過於模糊而無法提供吾人面對未來時所需要的參 考,另一方面則是實務操作上也根本不可能真正去遵循這兩個概念下所可以引申 出來的一些規範。9 既然效率與公平的理論在公共事務的討論上不可恃,我們轉 向「公共選擇」(public choice)理論來找出路。 在處理群體內的政治問題上,「亞羅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在此有著特殊的意義,因為它論證了一個事實,那就是除了獨裁政治 之外,集體決策的模式絕對不同於個人的決策模式,也就是否定了以有機方式來 看待組織運作的可能。換句話說,集體決策的基礎絕對不會是建基於某一種特定 的價值觀、或是某一種經過特定「價值共量基礎」所轉化出來的社會價值觀上的 單一面向之政策目標,10 而應該是代表不同價值之政治力量角力下的妥協結 果,亦即政治運作才是制度變革中的最重要關鍵。在這樣的理解之下,所有參與 決定、(乃至於)分享了公共資源之運用的力量都是政治力量,所有為了支配公 共資源之使用而有的各種手段也都是政治運作。任何的社會運動或是「競租」( ren t seeking)行為,在這樣的理解之下,在本質上也就沒有任何的差異了。11 任何 想要在價值評斷上去區分(好名的)社會運動與(惡名的)競租行為的差別之努 力,都必須要能夠在這兩者間,就其對社會之效率的不同影響作嚴謹的區隔,但 這種區隔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為所謂的效率之概念,根本就是沒有意義的。12 如此,更廣義的說,任何以「有機方式來看待人的組織」的理論(organic view of organization) 都需要建立在這樣的共量性的前提假設上。 9 由此至少可以論證出構成福利經濟學之主要架構的「社會福利函數」(social wel fare)和(社 會的)「成本效益分析」(social cost-benefit analysis )、以及利用此二項理 論所建構出來的各項延 伸理論基本上都沒有太大的意義。 10 亦即不會是單一目標函數(如某種形式的社會福利函數)之求極值形式的決策方 式。 11 競租行為在經濟學上的一般理解都比較是負面、純粹的重分配,甚至是有害於效 率之提昇 的。把這樣的行為拿來和社會運動作比擬,甚至將這兩者等同看待的做法,對於許多 熱心於社會 運動(尤其是具有學術背景、對改革懷抱「理想」)的人士來說,可能是很不堪、很 難被接受的。 12 與本文沒有直接相關、但在經濟效率的討論上很值得參考的一個文獻是Calabresi (1991)。 基本上,人類的經濟現象帶有很強的演化性格,就演化觀點來看,真正重要的是人的 選擇 (不論是表現在個人的決策上或是表現在一群人的集體活動如社會運動或競租行為所 帶來的影 響)對於未來人類社會之走向的不同影響,而非是對這些選擇所做的好壞對錯之臧否 。拿生物演 化的例子來作類比,人類的出現只是過去億萬年的演化過程中、種種機緣湊合下所造 就出的一種 5 第三節社會運動團體的主體性與能動性 任何社會運動的出現,都必須要有少數不滿足於現狀、想要對既有制度予以 變革、並且具備運動意識的人來發起與推動,這些人不但得要能夠籌集必要的人 力與物力(含財力),並且需要以鍥而不捨的精神來將這些人力與物力加以組織 成有力量的團隊才能有效地影響到社會中的其他人、甚至其所處社會之制度性的 規範。這些人所具備能夠被用來發展社會運動的特質,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都 不能不說是一種企業精神的展現。 運動意識的產生,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一種成長。有些人可以自發地開創 出一些作為,而有的人則需要他人的帶領與啟蒙。對於當事人而言,社會運動通 常就意味著要面對來自整個社會的冷漠或甚至是抗拒,這對於受到污名、有出櫃 現身問題的少數族群如性工作者、同性戀者、跨性別族群等來說更是如此,因為 他們不但要面對整個社會、還需要面對自己的家庭,雙邊壓力的拉扯讓這些人背 負著更大的負擔。簡單地說,運動所要關注的對象如果越是被邊緣化,則關於他 們的運動就會越艱辛。 運動本身必然打的是長久戰與組織戰的方式,人力與物力方面的資源對於運 動的成效本身會有很大的決定性,但一般而言,國內的社運團體在這方面來說都 顯得非常地困窘。13 為了運動的需要,於是會有一些很具創意的方式來因應。 以下就針對人力、物力與策略運作等三個方面來討論國內社運團體的運作情形。 偶然結果,並非人類相對於其他有生命或無生命的萬事萬物而言就一定比較「高等」 、或是比較 受到天工(或造物者)的特別垂青。人的選擇,就其在人類社會的演化上來看,只是 在造就這其 中的一些機緣罷了! 13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賴偉傑先生在應邀到作者於政治大學所開設的「經濟與 法律」之 通識課程來演講的時候,曾經比較了我國與韓國之工運團體的差異。相較之下,韓國 的工運組織 在募款工作上受到勞工階級很大的支持、工運組織的工作內容也比較有細膩分工的現 象,我國的 工運組織則通常是阮囊羞澀、需要進行各式各樣的工作以便來取得維持組織運作所需 要的資源。 賴先生對於工運團體的這個觀察基本上和作者所知道的國內許多社運團體之情況是相 吻合的。當 然,並不是說國內所有的民間(含公益、社會福利)團體都是如此阮囊羞澀的,如果 與政府體制 結合(亦即在工作內容上充分配合政府政策的需要)或是(社運負責人與握有實際權 力或影響力 的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之)政治關係良好的話,還是可以由政府的補助中得到不少的 資助,另外 還有一些民間團體背後就有一些財力雄厚的財團或(諸如宗教團體的)社團組織在支 持的,這些 團體基本上就是為了完成其背後資助財團或社團的理念而成立的,像這類的團體基本 上並不會有 資源困窘的問題,但這些團體並非本文所討論的對象。 李艾佳(2002)對國內社運界的這些困境有很深刻的分析,用該文的觀點來說,這些 困境 的發生乃是起因於「台灣政治自由化、民主化的速度遠超過公民社會第三部門成長茁 壯的速度」。 作者在參與國內的妓權運動時,透過過去的『公娼自救會』與後來的『台北市日日春 關懷互助協 會』之網絡而與國外的一些妓權團體有所接觸,拿澳洲與荷蘭來和台灣相比,似乎可 以支持前引 李文的觀點。但印度的妓權運動可能是個例外,他們的物質條件也很惡劣,但卻有很 活躍的妓權 運動,作者對印度的狀況並不熟悉,但該國的確是很值得去研究的。 6 第一小節人力方面的問題 參與社會運動的主體基本上有兩種身分:一種是運動本身所特別要去關注的 對象,例如勞工運動中就是勞工、妓權運動中就是性工作者,環保運動中就是主 張環境保育的人士(而不是環境本身);另一種則是(可能全職或兼職之)專業 社會運動者與志工。理想的情況下,運動的主體中最好有一些人是同時具備這兩 種的主體身分,但在受到污名、有出櫃現身問題的少數族群之運動來說則比較困 難。具有第一種身分的人賦予運動本身的「正當性」,具有第二種身分的人則在 運動資源的取得、運動策略的擬定與執行上扮演關鍵性的角色。許多社運團體都 會有其專職人員與志工的招募管道,基本上志同道合會是選才時一個重要的考量 因素,對內部凝聚力越是重視的團體對於其所招募來的專職人員與志工的要求與 訓練通常也會越高。 台北縣『板橋社區大學』講師陳健一先生在該社區大學所舉辦的講師研討會 上談「知識解放」時,曾經提到「??要有大家一起討論的這個過程,有了一個 可以互動溝通的平台,彼此就會有一個了解。??同好團體不必解決內部歧異, 但實踐團體則必須。??」這麼一段話。用這一段話來形容社運團體內部的互動 狀況最是恰當,每一次「交心」的過程都是一種對過去權利義務上可能有不對等 關係的清算、或是對過去社運理念上可能有的歧見來作澄清,只有清算或澄清過 了之後才能確保彼此之間不再有隔閡、也才能確保後繼的合作關係可以持續下 去。向心力越強、合作關係越長久、內部組織越沒有「官僚階層架構」(bureaucrat ic hierarchy)傾向的社運團體內部就越需要經常有這樣的交心過程來澄清成員間所 可能有的誤解、彌補成員間不自覺時所造成的傷害,這些社運團體的領導成員通 常也因為工作上的需要而逐漸養成其對於團體內之成員的個人感受或是人際間 的細微關係變化有極為高度的敏銳感受性,領導成員自身通常也需要不吝於接受 來自於成員的批判才能維繫團體本身的生存。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交心過 程基本上並不具壓迫性,因為拆夥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是永遠存在的一種選項。14 不過,拆夥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性的運作,尤其當社運團體的招牌已經具有相當的 社運價值時更是如此,這時那些人留下來並保有那響亮的招牌、那些人離開去另 起爐灶,都會對社運團體未來的路線產生相當具指標性的作用。15 14 在賽局理論中,我們常用「重複的囚犯困境賽局」(repeated prisoners’ dile mma game)來探 討合作關係,「子賽局完全均衡」(subgame perfect equilibrium)的概念下所得 到的結果就是在一 開始的階段就決定要不要參與該賽局架構下的合作關係。但在現實生活中,其實是邊 走邊想下一 步的,也就是在每一個階段時,當事人都會考量過去的合作關係下的互惠分配狀況、 同時估算今 後的可能合作利得,然後再來決定要不要持續合作下去的。這裡所說的交心過程,用 經濟學的術 語來說,其實就是對過去合作關係下的合作利得來作清算,以便將彼此之間因為合作 關係而可能 產生的損失、或是利益分配上的差距控制在雙方都可以容忍的程度內。關於交心的最 好例子就是 存在於夫妻或情侶之間的溝通行為,如果溝通不良以致於一方或雙方各自對對方的不 滿累積到一 定的程度時,雙方就會拆夥。 交心的名詞似乎來自於共產國家中的鬥爭關係,其壓迫性來自於政府用國家的力量剝 奪人 民自由退出的權利,這情況與本文所討論的完全不同。 15 女同志運動或「酷兒」(queer)運動由婦女運動中分離出來的過程就是最好的一 個例子。 7 第二小節物力方面的問題 財務上的獨立才能確保社運團體在(政治)立場上的獨立與運動目標上的堅 持,16 但這對於國內普遍欠缺資源的社運團體來說卻是最大的挑戰。對不少的 社運團體來說,通常來自民間募款的收入都很少,17 因此財源的多元化就是許 多社運團體求取生存之道的不二法門,而這其中當然也就包括了用不同名目如委 託計劃案、委託研究案、配合政府部門辦理活動、協助或代替政府來向社會弱勢 族群提供服務等的方式來向政府部門取得資源。由經濟角度來看,社運團體的生 存需要與自主性有時是相互衝突的,畢竟在財務不能獨立的情況下,社運團體的 自主性當然會受到其財源之所在所代表的利益18 之影響,尤其如果財源來自於 政府的話,更是如此。也因此,即便有接受政府補助的需要,社運團體通常也會 想辦法來向(互不隸屬的)不同政府單位申請,一方面維持財務來源的多元化、 另一方面也可以維持相當的獨立性。19 民國八十六年發生在『婦女新知基金會』內部、可以算是國內婦運史上重要事件之一 的「新知家 變」也是這樣的一個例子,請參閱王雅各(1999,pp.74-78)。在國內的社區大學運 動上也有類 似的例子。作為社區大學之法源依據的「終身學習法」將籌畫與規範社區大學的主導 權交給地方 政府,而以台北縣為例,縣政府要求由民間人士組成具「社團法人」地位的協會來承 辦社區大學, 協會本身一方面是政府補助的對象、另一方面則是社區大學的主辦單位,目前看到的 一個有趣現 象是:如果協會成立的唯一目的為經營社區大學,則該社區大學的營運似乎比較沒有 問題;但如 果社區大學只是協會諸多業務中的一項,則很容易發生協會與社區大學在財務上的糾 紛。 16 這是作者自己(受到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影響下)的觀點,這個觀點指的是來自政 府的補助 會讓提供補助的政府單位有一個可以影響社運團體運作的槓桿機制、而且補助越多時 則這樣的槓 桿機制作用的力量就會越大,但並不是說所有向政府拿錢的社運團體就一定會為此而 在其政治立 場或社運目標上來作妥協。然而,社運團體在運動策略的調整通常會和其對政府補助 的需要相互 呼應,而這樣的策略調整到底是否就是其在立場或目標上的妥協,其實並不容易區分 。這樣的情 形,處在國內當前(初次政黨輪替下的)特殊政治氛圍中,更是值得探討。在工運方 面可以參考 黃德北(2002),在婦運方面由於婦運團體彼此之間的關係在民進黨執政前後幾年內 有很大的變 化,因此大部分討論婦運的文章中都或多或少會提到。 並非所有的社運人士都會同意作者此處的觀點,甚至有些社運人士會認為向政府拿錢 是理 所當然的事情,通常會有這類想法的人士都會標舉其社運理念以作為一種可以用來支 持其向政府 爭取資源的合理性之論述,但至於其理念的具體內容與實踐方式為何則常常是尚待摸 索確定的未 知數。 17 就作者所注意到(經常在媒體上受到報導)的一些社運團體來說,其(以團體內 積極主導 運動路線或策略之核心人物所隸屬之階級來看的)階級性格上之差異其實是相當明顯 的,越是中 產(或更高)階級屬性的社運團體在募款工作上就會比較順利、而越是下階層屬性的 社運團體的 募款工作就越困難,這當然和主事者本身在社會上的人際交往對象之階級屬性有關。 但即便是相 對優勢的團體,也並不表示其財務上的需求就可以完全由募款所得來支持。 18 此處所稱的「利益」是一種泛稱,不一定是指個人或團體的私人性質之金錢利益 ,例如政 府補助的對象通常都需要配合政府政策的執行、主張墮胎合法化的團體大概也得不到 有宗教背景 之公益性質基金會的青睞、同志團體大概也募不到對性別少數有意見的人之捐款。社 運團體也有 自己的利益,而其所想要去追求的任何目標都反映了該團體的利益所在。 19 比較特別的是社區大學的運動。社區大學的產生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教育改革運動 的一環, 但關於社區大學的定位,即便是在教改運動的領導人物之間,也還是有爭議的。有些 人主張可以 納入教育部轄下的正式體制內來經營,認為如此可以擺脫財源上的窘境與寄人(社大 所在之地方 政府與提供校地的中小學)籬下的尷尬。原則上這牽涉到中央與地方政治的問題,只 要社區大學 8 就組織來說,依照《人民團體法》來組成各式各樣的基金會、協會等的社團 法人之作法對於社運團體之財源取得有不少的好處,例如有利於募捐20(如接受 捐款或舉辦義賣活動等)、向政府相關單位承攬各項研究性質或服務性質的計畫 等等。另外,就政治運作上來考量,用一個團體的名義來發聲通常也會比用個人 名義來發聲要有效地多,這也是社運團體傾向於申請成立社團法人的一個重要理 由。由於政府法令對於社團法人的運作方式有所規範、而且社團法人內部權力機 構之所在的理監事會議對於運動目標之成敗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社運團體在 組成社團法人的同時也都會去掌握理監事會議的組成。在很多情況下,社運團體 都是由少數核心成員與人數稍多的支持成員所組成,這些支持成員可以在各種 (諸如理監事等)正式職位之上來彈性安排,而在他們的信賴之下,那些少數的 核心成員就會成為主導運動決策的權力中心。另外,《人民團體法》並未限制每 一個人所能參加之人民團體的數目,因此只要有運動上的需要,同一個社運團體 就會去設立多個不同的社團法人。一般來說,每一個專業社會運動者也經常是多 個不同社團法人之會員,而且常是某一些社團法人的核心成員與另外一些社團法 人的支持成員,也因而社團法人中的支持成員與核心成員彼此之間其實就成為一 個社運上的人際關係網絡。嚴格說來,此等以人為中心的人際關係網絡其實是社 運團體間一種極為重要的支援互助網絡,不同社運團體間的「議題合作」(agenda cooperation)通常也都是在這樣的網絡關係上來建立的,甚且在必要的時候,人 力與物力的支援也都可以透過這樣的關係來相互支援。 經濟人類學中關於「互惠經濟」(reciprocal economy)與「市場經濟」(market economy)的一些觀念可以協助我們來了解這裡頭的人際關係網絡之複雜性。但 相對於一般在理解上所認為這兩類的交換關係存在著單純的替代關係,作者認為 這兩者之間其實還有著更複雜、針對相關各方對於「不同級數之商品特性的經濟 財」21 之需要而衍生出來的相生關係在。22 怎麼說呢? 求生存必然是人類活動的最重要目標之一,防患未然則是求生存的手段中很 重要的一環,但只有生產活動上有所剩餘(即產量超過當前所需的部分)時才可 的財源不夠充足,那就一定要向中央或地方爭取補助,不論向哪一層級的政府伸手, 總是要受到 一些相對應的壓力的。公民社會理想的實現需要人民有社區參與的意願與批評時政的 勇氣,但如 果批評的對象是給錢的單位的話,可能就會有一些投鼠忌器的顧慮了。最好的例子就 是我們的中 小學了,從來沒聽過有任何中小學老師膽敢有組織地批評教育部,個人偶發式的批評 雖然有,但 要不是很容易被壓制下來、不然就是根本不受到理會。大學雖然也屬教育部管轄,但 每一所大學 都是一群社會精英的組成,相較於中小學而言有著極為明顯的階級優勢,更何況許多 政府高階政 務官(包括教育部本身的政務官)都是來自大學校園、而且這些「學而優則仕」的人 還常以大學 為仕途結束時之後路,因此大學老師可以有比較高的獨立自主性,但社區大學不可能 有這樣的地 位。 20 就法律上來看,社運團體向政府立案登記為法人的做法並非其得以合法募捐的前 提要件。 但立案登記確實有一些好處,一方面對外有一個正式的招牌而比較不會讓人覺得有問 題、另一方 面捐款可以抵減所得稅的優惠比較能夠引起民眾的捐款意願。 21 這裡所說的「不同級數之商品特性的經濟財」需要用奧國經濟學派對於商品的概 念來理解, 但這只是一個類比的說法,下面將會對其在應用到社運經營上所必需之人際網絡關係 中的精確意 義來作比較詳盡的說明。 22 請參閱江彥生(1998)。 9 能有(物質上的)「儲蓄」(savings)來防患未然。我們可以把求生存定義成人生 的第一級目標、也把儲蓄這一個得以直接用來完成第一級目標的手段定義成人生 的第二級目標,以此類推,能被直接用來完成第n 級目標的手段就定義其為人生 的第n+1 級目標。23 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維繫是互惠經濟體系中的第三級目標, 而在市場經濟體系中則是以貨幣財富的創造與累積作為其第三級的目標。而不論 是在哪一種經濟體系中,這第三級目標都還需要建立在一種「信賴」(trust)關 係上,對人際關係的信賴是放在「有特定對象性」(personal)的個別的人在自己 有需要時可以伸出援手的可靠性上,對貨幣財富的信賴則是放在「沒有特定對象 性」(impersonal)的其他的人對於貨幣財富的接受程度上。但為了要掌握這第三 級的目標,就需要先掌握第四級的目標,這第四級目標通常也是一種人際關係, 依此我們可以一直往上類推。一般說來,由同樣一些人所組成的特定人際圈也可 能在這複雜的合作關係中同時屬於不同級數的目標,越是屬於不可或缺的核心人 際關係,其級數會越高。而且越是分工細膩、合作關係複雜的社會,這類的核心 人際關係之級數會比在分工粗糙、合作關係單純的社會中要來得高。24 當一種經濟體系轉型到另一種經濟體系時,原本用來支撐前一種經濟體系、 屬於第四級及更高級目標的人際關係也需要相應地調整,這種調整的需要來自於 兩個層面:就個人而言,其維持原來人際關係的成本效益會因為經濟體系的轉型 而發生變化;而就制度層次上來看,經濟體系的轉型會影響到維持原來人際關係 的交易成本。換句話說,支持互惠經濟體系的第四級、乃至於更高級目標的人際 關係是完全不同於在市場經濟體系下的同級數目標之人際關係的。25 國內社運界的運作狀況,大致來說,其互惠經濟性格的傾向是非常明顯的。 也因此,社運團體之間存在著極為複雜的親疏遠近與合縱連橫關係。如果要總結 李艾佳(2002)一文的觀點,我們可以說國內社運界當前所面臨的一些困境其所 反映出來的其實就是一種市場化程度不夠成熟的現象。 第三小節社運策略運作上的創意展現 23 此一處理方式乃是模仿Menger 對商品的處理方式,請參閱Menger(1976,Chapte r 1, pp.51-76)。 24 在商品世界中,可以和此處所提到的「核心人際關係」之地位相類比的是「自然 資源」。 25 『中華民國社區資源交流協會』的張紅雅女士在應邀到作者於政治大學所開設的 「經濟與 法律」之通識課程來演講的時候,曾經比較了分處於南投縣中寮鄉與台中市的九二一 地震受災社 區之災後重建狀況,她發現中寮鄉的受災社區很快地可以在社區居民相互扶持下重新 站立起來, 但在台中市的受災社區則普遍需要許多外來的支援才能再站起來。本文此處所提的理 論可以很容 易地解釋這個現象。 一般而言,都會區的市場經濟傾向要大於互惠經濟傾向,但鄉村地區的情況剛好相反 。地 震所造成的影響比較上是貨幣財富方面的損失多而人際關係方面的損失少,因此就求 生存這第一 級目標來看,都會區受災戶的損失可能是要高於鄉村地區之受災戶的。而就重建工作 來說,互惠 經濟體系中的第四級目標之人際關係比較容易動員起來、而其結構也比較切合迅速重 建之所需, 市場經濟體系中的第四級目標之人際關係則不僅動員較困難、其結構也與迅速重建所 需要的那種 人際關係不同。 10 任何的社運團體都必須正視存在於幾個不同面向中、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 這些利益上的競合關係會決定了社運團體對外、或是在其內部的(合作或鬥爭、 舒緩或緊張之)應對方式。在下面的討論中,作者將提出自己所觀察到的一些現 象、或是所發現到的一些問題,這裡頭有些是國內社運團體曾經以極具創意的方 式處理過的,也有些是需要這些社運團體去摸索出創意的解決之道來處理的。茲 分別討論如下: (一) 社運團體與一般民眾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 社會運動既然有影響、甚至是改變他人的企圖,則民眾支持或反對該社會運 動的態度對於運動的成敗就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如果能夠成功地說服民眾來 接受社運團體的主張,並且輔以巧妙的政治運作,則通常立法工作就會比較容易 過關。以『婦女新知基金會』和『晚晴婦女協會』為主要推手的婦女權益相關修 法工作在過去十多年來有很大的成果,這兩個團體在提昇婦女權益意識、兩性平 權觀念等社會教育工作上其實投注了許多的心力,他們的影響不僅及於一般民 眾、也包括許多的政治人物。也因為有這些長久性的深耕工作,才有近幾年大家 看到的修法成就。 當前在LGBT(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與跨性別族群)權益與妓權運動上, 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在社會教育上持續下工夫來改變一般民眾的看法、消除社 會對這些少數族群的污名對待。國內的『同志諮詢熱線』與『性╱別人權協會』 等團體在這方面一直有所著力,近幾年來同志人權方面也有明顯受到重視的跡 象。其他的性╱別少數族群如跨性別族群的權益問題可以說才剛開始在國內萌 芽,民國九十一年裡因為變性人鍾玲申請領養兒子獲准、藝人陳俊生扮裝夜遊遭 送警處理、藝人秀蘭瑪雅與「男友」之糾葛、蔡雅婷事件、蔡東成事件等新聞報 導讓跨性別的議題逐漸被披露出來,『性╱別人權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 室』與何春蕤教授所協助帶領的『TG 蝶園』等團體也持續在關心這些議題。 妓權運動的最大挑戰,不論如何定位,都要算是如何抗拒社會保守心態對性 工作者與性產業的道德偏見的這麼一個艱鉅工作。但『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是 一個運動力極強的社運團體,從其前身的『公娼自救會』到現在,這個團體一直 有能力在極度匱乏的資源環境下求生存、並且不斷地為性工作者與性產業來發 聲。 社區大學運動在多位學術界與社運界受到推崇的先進26 領導之下,在過去 幾年有很蓬勃的發展。其所標舉的「知識解放」、「社區參與」、「公民社會」等崇 高理念,其實很容易得到民眾的支持,因此對社區大學運動的最大挑戰並不在此。 (二) 社運團體與政府官僚或民意代表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 26 其中最重要的當屬台灣大學數學系黃武雄教授,他不但提出了社區大學的願景、 也提出了 社區大學運動的理論,許多人在他的感召之下來參與社區大學運動。 11 由於掌握著權力與資源,政府官僚與民意代表都是社運團體所必須嚴肅看待 的對象,如何在適度依附的同時也不失掉社運路線的自主性與獨立性,就挑戰著 所有的社運團體。 政治人物既然主導著社運團體所熱切渴望的資源之分配,得罪政治人物當然 就不是一個聰明的因應方式。一般說來,對於公部門資源的需求越少的社運團 體,其面對政治人物就比較無所求、也比較不需要去營造複雜的政治關係,但對 於公部門資源的需求越殷切的社運團體,就比較需要在政治關係上來下工夫,政 治色彩如所謂藍、綠陣營在社運團體或社運人士間的區分並不是什麼大新聞,由 此也可見得社會運動從來就是離不開政治的。作者認為比較健康的做法應該是要 考慮到政黨輪替與政治人物的起伏,採取「等距離外交」27 的做法,才能使得 社運的目標清楚、並免除社運的工作因政黨或政治人物間的恩怨而受到掣肘。 LGBT 權益與妓權團體在這方面的誘惑與挑戰並不大,因為這些運動所要追 求的主要偏重在社會對其所關懷主體在權益上的平等對待而非公共資源的取 得,只要這些社運團體在社會教育上能夠成功地讓一般民眾也接受LGBT 權益 與妓權就是人權的觀點,那政府官僚與民意代表等政治動物光憑其敏銳的政治嗅 覺就可以知道什麼是政治正確的作為了。 社區大學運動在短時間內成功地攫取了大量的公部門資源的投入,在全國各 地陸陸續續成就了數十所的社區大學,光就其規模來看,就足以吸引一堆想要競 租的政治人物的注意、或是民間人士的參與。此處僅討論社區大學的對外政治關 係,其對內的政治關係將在下面談社運團體與其他社運團體或內部成員在利益上 的競合關係時來討論。 政治場域本來就是各方利益競逐的場所,但成熟的政治環境中會有各方利益 因競爭公部門資源而產生的監督制衡機制,利益的競爭越激烈,則其間的監督制 衡機制也應該會更完全才對。28 社區大學既然需要自公部門取得資源,在民主 27 關注職場安全與職業病災害的『工殤協會』的顧玉玲女士在接受位於台北市的廣 播電台 News 98 主持人張大春先生之訪問中,在談到工運團體所應該有的政治態度時,提到 對各政黨要 採取「等距離外交」的這麼一個看法。作者認為這個看法也值得所有的社運團體去效 法的。 趙剛教授在給本文的指教中提到等距離外交的立場其實是『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在 約莫 十多年前因應國內政黨政治中開始激化起的統獨爭議所提出工運路線上應該要談專業 而不談政 治(統獨)的立場,他並以英國工黨和德國綠黨為例說明其實運動策略上並不一定需 要和政黨保 持等距離外交。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古鴻廷教授指教說其中的關鍵在於有沒有一個 行政中立的 文官體系,英國與德國的中立文官體系讓英國的勞工運動與德國的環保運動可以不用 對政黨採等 距離外交的立場,但我國則沒有這樣的條件。的確,我國因為政黨輪替的經驗還不夠 ,整個文官 體系還沒有能學習到行政中立其實是面對有利益衝突之不同政黨輪流領導與監督下的 最好策 略,因此還會有所謂藍化、綠化的問題,如果執政權經常替換的話,各層級的官員必 然會學到一 個教訓,在行政上不違法地向執政黨屈服靠攏才不會在下一次的政黨輪替後被修理。 在我國目前 的情況下,對統獨的政治立場保持等距離外交的做法其實和對政黨保持等距離外交的 做法是完全 一樣的,因為只有在欠缺文官中立的條件下,統獨、族群等容易激化民眾對立的議題 才容易被短 視的政黨所炒作。當政黨輪替成為常態之後,不但有助於文官中立的產生,短視的政 黨也會學習 到激化民眾對立的做法有害於其在未來的執政。 28 但這是一個實證上才有意義的問題。關於因為利益上的競爭而產生有效監督制衡 的觀點, 12 的政治體制下,受到行政部門、民意機關與其他民間部門等的監督也是理所當然 的。民國九十一年底台北縣政府對轄內社區大學的補助在縣議會全數遭到刪除, 連帶使得教育部的對等補助款29 也無法取得。類似台北縣這樣的例子在其他縣 市也可以看到,派系政治的運作固然是其中的因素之一,但社區大學本身無法有 令人滿意的成效可能也是需要自我檢討的。放低身段、作球給政治人物30 的做 法可能是各個社區大學都有必要審慎評估去採行的策略。 (三) 社運團體與其他社運團體或內部成員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 31 在西方的運動史上,女性的參與曾經是民權運動中很重要的一股力量,但是 因為民權運動沒能兼顧到女性成員的需求,有些女性成員便逐漸脫離而後成為女 權運動的大將。在女權運動中,女同志也曾經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但因為同志 議題沒能在傳統的婦運圈中受到重視,女同志的運動便逐漸獨立門戶。在同志運 動史上很重要的一九六九年紐約市「石牆抗爭」(the Stonewall resistance)中, 跨性別者曾是導火線,為凝聚力量,國外的LGBT 運動一直是緊密結合著不同 背景的性╱別少數族群的。由過去的這些歷史,我們大致上可以做出如下的一個 簡單推論: 在權益尚未受到重視、或是運動發起的初期,「弱勢結盟」是一個必然 可參閱Becker(1983),Tullock(1993,p.31)則認為其完全忽略了競租的(社會 )成本。 29 所謂的對等補助款,指的是地方政府補助多少,則教育部在一定上限內就補助多 少。 30 在社區大學的各項活動上多多邀請政治人物蒞臨,在檯面上把社區大學的功勞歸 給政治人 物。類似這樣的做法在其他的社運議題上其實也經常看到,社運團體藉此完成自己的 社運目標, 政治人物則藉此獲得聲名並累積以後在仕途上或競選時的政治資本。 31 其實很多社運團體對本文在此所提到的利益衝突問題都有很清楚的了解,以下是 幾個比較 明顯的例子: (一) 婦女運動: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晚晴婦女協會』在推動「新晴版」的《民法親屬編》修法主 張時就 很清楚其夫妻財產權制的主張相對上較有利於職業婦女而不利於家庭主婦,但因這兩 個團體本來 就很鼓勵婦女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因此她們的因應重點就是在前述的立法精神下也 同時設計一 個針對家庭主婦的保障機制。 (二) 勞工運動: A 勞工團體從過去運動經驗中很早就理解到會參與抗爭的勞工通常是市場條件比較差 的人, 條件比較好的人在老闆惡意關廠時通常會比較容易找到其他工作,對這些條件比較好 的人來說, 參與抗爭的機會成本是比較高的。 B 勞工運動的一大訴求就是成立工會,而且通常都會主張強制入會,這是為了加強勞 方與資 方談判的籌碼、並且卡住資方可能僱用非工會會員的自由員工來牽制工會的抗爭策略 。又,最低 工資法會在最弱勢的勞工之間產生重分配效果,能保住工作的人會受益於該法,但也 會有不少人 將因該法而失業。 C 本國勞工(本勞)與外籍勞工(外勞)原本是市場上相互競爭的兩個族群,但在勞 工運動 上卻是可以合流的,因為提昇外勞權益的同時也可以降低本勞與外勞在僱用成本上之 差異,間接 地有利於本勞。 (三) 妓權運動: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主張性工作要合法化,但他們其實很清楚在性交易可以合法 經營的 市場機制下,不同條件(如年齡、姿色、與客人應對的手腕等)的性工作者之間在市 場機會上的 差異其實會變得非常大。 13 的生存策略。然而在運動有些成果之後,如果參與結盟的弱勢族群彼 此之間的差異沒有被充分關注到,則「家變」或「分家」就可能會發 生。 而由於分家必然是弱勢者脫離強勢者的舉措,前述的推論其實隱含著一個很有趣 的現象。那就是: 「越是弱勢的族群,通常就越慢得到解放。」 在這個環節上,國內的妓權運動、LGBT 運動與社區大學運動正分別面臨著不同 的挑戰。 在妓權運動方面,其實還未壯大到需要去考量內部分裂的問題,而當前其最 大的挑戰還是在連結其所要關懷的主體,亦即性工作者。在當前性交易非法的情 況下,性工作者現身的意願極低,更遑論是積極參與運動。而且,基於階級差異 的關係,外展工作上所能接觸到的都比較會是最弱勢的流鶯,有能力把自己隱藏 起來的高級性工作者通常都不容易找到。在對外連結方面,由幾年前的公娼抗爭 到現在,32 大致上哪些團體可以連結或是不可能連結的態勢已經頗為明顯。只 是經過這次慘烈的抗爭之後,大概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會笨得主動挑起這議題來 談,在政治場域中受到「刻意的忽視」似乎就是妓權團體所能夠預期的最可能結 果。也因此,如何持續為妓權發聲、如何打破政治人物刻意的政治沉默所想要達 到對妓權議題消音的效果,就會是『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與所有關心妓權的人 所需要努力的。 在LGBT 運動方面,對外的連結當然也是很重要的一項工作,但其最大的 挑戰可能還在內部的團結上。此一運動所連結的是有不同背景與利害關係、為了 弱勢相挺而結合的人,如何在對外的權益訴求上同時顧及到各方的需要、如何在 策略運作上不要相互踩線,這會是LGBT 運動能否團結一致的關鍵所在。 妓權運動與LGBT 運動有一項很特殊的需要是其他運動中所沒有、或不需 要去煩惱的,那就是「身分認同」(identity)的建立。沒有人會去質疑女性身分 或是勞工身分的合法性或是其存在的價值,但卻會去質疑性工作者與性/別少數 族群,而追究其根源來看,這樣的質疑應該與這個社會對性工作者與性/別少數 族群的污名對待有關。通常心理強度不夠的人會想要逃避自己所屬族群的身分認 同、也比較不會願意現身來參與運動,只有心理強度夠的人才會想要去建立並強 化這樣的身分認同、或是更進一步地來參與運動。在運動策略上,心理強度夠的 社運參與者會想要透過這個身分認同的建立來「強化其所關懷之運動主體的權利 意識」(empowerment),但這卻可能與心理強度不夠的運動主體之生存策略有所 衝突。如何在這矛盾中求得協調,就會是妓權運動與LGBT 運動所必須要去正 視的重要課題。33 32 在這過程中,還出現了國內婦運人士與婦運團體彼此之間因為廢公娼所引發的相 關爭議而 產生分裂,可以說是國內社運史上的大事之一。 33 數大就是力量,任何少數族群如果有辦法成長到相當大的數目,自然可以強化其 所屬成員 的權利意識。例如離婚婦女在過去也曾經是被污名的族群,但在離婚率日漸高漲的今 天,已經沒 有人會因為自己的離婚身分而感到困窘或丟臉了。另一種強化權利意識的做法就是以 緊密連結的 14 社區大學運動在與其他社運團體或內部成員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之面向上 面臨著最大的挑戰,其原因則完全可以說都是錢惹的禍。在政府資源有限的情況 下,社區大學運動取得的資源越多,則其他社運團體所能夠分到的資源就越少, 尤其在公部門大餅不可能做大的現實條件下,社區大學運動與其他種類的社會運 動在彼此關係上的最好態勢就是零和的遊戲,這是所有從事社區大學運動的人士 所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但這還不是當前社區大學運動最急迫的問題,真正急迫的 問題其實是來自於社區大學運動的內部。 在國內目前的環境中,幾乎任何的目的都可以利用設立社團法人的方式來完 成,也因此在形形色色、各式各樣的社團法人中,可以看到有政黨背景的、有特 定(政治)人物背景的、有宗教背景的、有財團背景的、有特殊利益背景的種種 不同色彩。也由於在政治上不可能對有興趣參與承辦社區大學的社團法人作選擇 性的限制,所以只能對所有有興趣的社團法人一視同仁地來看待,由地方政府根 據《政府採購法》來對外公開招標。在短短的三、四年內,國內的社區大學就膨 脹到了數十所,同一縣市內的社區大學彼此之間資源排擠問題開始浮現,一些參 與其中的理想人士也開始憂心原本大家所堅持的一些理念可能不再受到重視、更 擔心過去幾年實踐過程中所發現到理念不易落實的困境是否已經成了一些想要 藉由承辦社區大學來撈取好處的利益團體介入的空隙。由一些較早設立的社區大 學和關心社區大學運動的個人所組成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雖然對於理念有 所堅持,但短期內也無法對當前社區大學運動所面臨的這些困難有比較建設性的 因應措施。 社區大學的這個社群,目前所迫切需要的是一個自我評鑑的機制,34 透過 這樣的機制來避免社區大學的社群中「魚目混珠」(pooling equilibrium)好壞不 分的現象、最好還能產生「鶴立雞群」(separating equilibrium)高下立判的結果 。 但任何評鑑機制中所必然要觸及的誰來評鑑、評鑑標準35 為何等等的問題本身 就極具高度的政治性,存在於不同社區大學之間的爭議是絕對免不了的,社區大 方式來形成具有政治影響力的組織。 通常在沒有組織的力量來支持的情況下,弱勢族群的數目也經常會被低估,性工作者 與 LGBT 性/別少數族群都是最好的例子。任何有現實感的社運人士、社會工作者或執 法人員都不 會把國內的性工作者估計在五萬人以下。有的性/別理論根本就認為每個人都至少是 情境式的雙 性戀者,如果把純粹的異性戀與同性戀放在兩端,每個人的性偏好取向都是在這兩端 所連結起來 的連續帶上的某一點,極少人無論在什麼情境下都只是單純的異性戀或單純的同性戀 ,絕大部分 的人則都是依情境的不同而表現出同性戀或異性戀的傾向。變性慾族群一般被認為是 性/別少數 族群中的極少數,美國醫學界的一般看法是每三萬人中會出現一位變性慾患者,但根 據男變女的 變性學者Lynn Conway 教授(前密西根大學電機工程與計算機科學系教授,在超級計 算機與大 型積體電路的設計上有重要的貢獻,因為這些貢獻而獲選為Member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 與國際工程界最重要學會IEEE 的IEEE Fellow)的估計,以男變女的個 案來說,比 較正確的數字可能會是每五百人中就會出現一位,請參閱她放在網址 http://ai.eecs.umich.edu/people/conway/TS/Tsprevalence.html 上的報告。 34 以台北縣為例,縣政府對於轄下的社區大學已經有一個評鑑機制,評鑑結果多少 都會影響 到縣政府補助金額的大小。 35 評鑑標準所牽涉到的其實應該要遠超過一般所認為的課程設計,它還應該要包涵 理念的設 定、實踐的策略、當理想與實際產生落差時的反省檢討等。 15 學的社群因此而分裂的可能性也會是很大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在這裡的 角色有些尷尬,如果想要成為中央政府與社區大學運動的唯一對口單位,那就不 容易在社區大學的自我品質管制工作上有所著力,如果有心來進行社區大學的自 我品質管制工作,那就要有心理準備來迎接另一個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的出現 了。 在同一所社區大學內,也有一些需要參與其中的社運人士與工作人員去深思 的問題。 在社區大學的辦學理念中,知識解放意味著要挑戰國內一向以學術精英為主 導的專業霸權、公民社會則是強調對社區的關心與參與來解構政治人物主導社會 資源分配的常見現象。但這些理想卻隱含著數項極為弔詭的邏輯辯證關係,其深 刻程度足以影響(或甚至是動搖)整個社區大學運動的理論基礎與理想性。 所謂的套裝知識,指的就是學院派所建構出來的那一套知識體系,出自這個 體系的知識精英份子基本上掌握了整個國家社會中絕大部分資源的主導權,甚至 在一些特殊議題上,這些精英階層(經過內部權力鬥爭後所產生之所謂)的社會 共識、或是(不同立場之)精英階層經過與特定政治勢力結盟後所產生的專家意 見更強勢到壓制整個民意的走向。知識解放的理念所要挑戰的就是這樣的一種情 況,亦即當民眾也擁有知識的力量時,就可以對抗精英階層對一般大眾的宰制。 但是,雖然有這樣的理想,社區大學運動的推行基本上還是以學院裡的學者為主 導力量,在課程的設計與師資的選擇上基本上還是以套裝知識為主導,即便是參 與的學者所不熟悉的課程也都要仰賴其他套裝知識之科層架構來作背書,36 而 輿勘相命、占星術與民俗療法等的課程通常不會被接受,因為其科學性有問題。 換句話說,知識解放需要在學院科層架構下所產生的套裝知識之認可後才能得到 其「存在的合法性」。 所謂的公民社會,最好的實踐場所其實就是社區大學本身,社區大學運動初 始所被揭櫫出來的理念也包括由學員、講師、行政人員共同參與來經營社區大學 的長遠規劃。但是「量變引發質變」的政治現實讓許多社區大學在開放參與的過 程中顯得異常地小心翼翼、或甚至是有點躊躇不前,深怕放權太快而致無法收拾。 也就是說,社區大學這種利用訴諸套裝知識權威、借助社運人士主導的方式 來進行自我品質管制的做法,嚴格說來是與其理念有所衝突的。37 但這樣的衝 突可能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社區大學的實際經營者需要有一些負責任的作為來 面對政府、民意機關與其他民間部門的監督,因此有其不得不如此的現實考量在。 錢也是另一個弔詭的問題來源。如果民眾願意掏腰包來支付學習的費用,那 36 例如,如果參與決策的人並不懂藝術,那對於藝術課程師資的選擇可能就看應徵 者是否有 藝術方面的正式學位或是教育部所認可的民俗藝師之資格。但我們知道學位本身就是 學院科層架 構下的產物,至於民俗藝師資格的認定基本上教育部也還是需要委託學院裡頭的學者 來幫忙作所 謂的「評鑑」的。 37 其實,任何的教育中都包含著類似這樣的衝突,老師們常常是挾著權威的角色來 教導學生 去挑戰權威的。至於為什麼會是這樣,作者並沒有答案。 16 這樣的學習機會其實可以交由市場機能38 來提供,根本不必須要有個社會運動 來推廣,例如電腦課程與英日語課程等,因為一般民眾對於這類課程的學習興趣 與願付價格通常都比較高。在這樣的邏輯下,社區大學運動之所以會有其存在的 空間,當然就是因為該運動理想下所想要提供給社區居民的課程設計可能不是一 般民眾所會感到興趣的或是付得起價格的,因此也就不應當用納稅人的錢來補貼 學員在這些市場機制下所可以提供的課程之學習。但憑良心講,這些課程卻是社 區大學經營上真正能夠取得盈餘的課程,如果能夠以這方面課程的盈餘來補貼不 是很受歡迎、但對於社區大學運動之理念的落實有很大助益的課程之虧損,則適 度地開設這類課程倒也無可厚非。但就怕盈餘的誘惑太大,導致開課的重點過度 地往這方面課程來傾斜,不但會有與民間補習班爭利39 的糾紛,也失去了政府 補助社區大學的社會意義了。 關於社區大學對於一些(諸如是否反核、統獨等的)社會議題是否要有屬於 社區大學本身(而非只是其工作人員個人)的立場之問題,作者和『板橋社區大 學』的部分同仁有不同的意見。作者以為社區大學所可以有的唯一一個立場是其 在教育改革上所堅持的立場,因為這個立場是社區大學之所以成立的最主要理 由。作者之所以不贊同社區大學就特定的社會議題作立場上的表態,其主要的理 由是任何組織的立場都必須要透過某種公共選擇的程序來將其個別成員的立場 予以彙整成組織的立場,但學員本身其實有其各自的喜好與利益,不一定和社區 大學的工作人員之想法完全相同。而即便是有那麼一個公共選擇的程序可以來將 個別學員的立場予以彙整成社區大學的立場,這樣的立場也不應對任何人有實質 的約束力。 沒有利益上的衝突和爭取權益的需要,那通常就沒有參與公共事務的需要。 社區大學想要在一群沒有社區與公共事務參與意識的民眾間來鼓吹參與,似乎就 應該由利益上的衝突點來著手。但學員間可能在一些社會議題上會有利害衝突, 如何去調解、以及是否須要去調解等也都是待深思的重要課題。 (四) 學者與其所參與之社運團體和其他有競爭關係之社運團體間在利益上 的競合關係 這是一個極為嚴肅的倫理問題,將放到下面第五節第三小節關於知識霸權的 討論中來加以引申。 第四節社會運動的全球串聯 38 此處指的當然就是各式各樣的補習班了。 39 一邊有政府補助、另一邊沒有政府補助,兩邊一起競爭的話,當然是不公平的。 17 目前國內的一些重要社會運動,如婦女運動、勞工運動、環保運動、妓權運 動、LGBT 運動、社區大學運動等,都有和國外的相同社運團體做串聯的工作, 主要當然是作經驗交流,40 另外極少部分是有實質(且通常是互惠)的資源互 助情況(如提供經費給他國的社運團體或是向他國的社運團體申請經費補助), 這些串聯工作的交流性質,嚴格說來,祇是同種類的社運團體在人際網絡上的強 化與延伸而已。如果社運的議題本身受到很大的「在地性」之限制,41 則再頻 繁的串聯交流都無法將其國際化。嚴格說來,在上面所提到的這些運動中,大概 只有勞工運動、環保運動與妓權運動才算得上是真正具有國際風貌的運動,而其 國際性則是拜日漸頻繁的國際貿易所賜,透過生產要素、半成品、最終商品與消 費者的跨國移動而帶來的。以下僅就妓權運動的全球化來略加討論。 社會運動的全球串聯現象隨著全球化潮流的推進而更加頻繁與熱烈。最早被 注意到的是性產業的跨國流動,性交易價格在貧富國間的差異讓富國的性消費者 跨國流動到窮國去買春、也讓窮國的性工作者跨國流動到富國去賣春,但這個現 象其實只是一個單純的國際貿易問題,就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其實是非常自然的發 展。但由於性交易具有非常高度的政治、社會、文化、道德爭議性,因此不同立 場的人眼中所看到由性產業的跨國流動所引發的問題之內涵其實是有很大差異 的。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與國外包括荷蘭、德國、瑞典、澳洲、美國、印度、 日本、香港等地的妓權團體與妓權人士有非常密切的接觸,發現性工作者的處境 有一些跨國性的共通現象,因此這些國際交流的經驗對於國內的妓權運動來說, 就格外具有參考的價值。42 在這些共同的經驗中,作者感到最深刻的應該就是 德國的妓權人士Maya Czajka 在民國九十一年六月間短暫訪問『日日春關懷互助 協會』時所提到的 「你無法用看輕別人的方式來教他學會看重自己」 這麼一句話了。 另外,妓權運動其實也可以對勞工運動有所啟發。因為在絕大部分的行業 裡,資本家通常掌握了生產工具,所有的左派論述都會以此作為資本家剝削勞工 的一個理由。相較之下,性產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行業,因為生產工具完全掌握 在勞工手中,也因此,在我們思考建立一個沒有剝削的產業時,性產業應該可以 提供一個很有價值的參考。前述的妓權運動國際交流中,都顯示出性產業合法化 有助於提昇性工作者的待遇,而且性工作者在掌握生產工具的相對優勢下,如果 讓其可以自主,43 則即便是在受僱的情況下,性工作者也可以爭取到比一般勞 40 經驗交流的重要性是不可以被小看的。「有樣看樣、沒樣自己想」這句閩南語的 俗諺其實就 點出了企業精神之展現的重要特徵,經驗交流就是去看別人所展現出來的「樣」,畢 竟文化演進 上的諸般「因、革、損、益」之功夫極少是僅憑空想像就能弄出來的。 41 如果社運議題必須在其所由出之環境與文化中才有其意義,那就是有很大的在地 性之限制。 42 夏鑄九、顏厥安、王增勇與王卓脩( 2002)對德國與澳洲的性產業政策有比較深 入的討論, 值得參考。 43 不當的政策如果強化了金錢資本在性產業經營上的相對重要性,則性工作者擁有 生產工具 18 工更優惠的工作條件。 第五節學者面對社會運動時的倫理問題 「他們無法表述自己,他們必須被別人表述。」??馬克思44 對於學術象牙塔中的學者而言,再也沒有比深入研究或甚至是實際參與社會 運動更可以讓其了解到自己和這個社會底層的距離到底是多麼大了,而學者秉其 知識的力量和社經位置上的優勢,在社會運動上其實可以比一般人有更大的影響 力。但也因為如此,學者需要特別注意到其中所可能牽涉到的一些倫理問題,以 下將就研究倫理、參與倫理、知識霸權等三方面來作論述。 第一小節研究倫理 任何參與式的觀察研究,就其本質而言,都必然是研究者對於被研究者的一 種「偷窺」、以及研究者事後就其偷窺所見來做的一種「主觀詮釋」。所謂的研究 倫理,原本所指的其實是很狹隘的、比較屬於學院式研究方法上所要求的「貼近 真實」而已,至於被研究者對該參與研究的感受、以及該研究在發表之後對於被 研究者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其實並不是很受到重視的。之所以會如此,其實很容易 理解,因為參與式的觀察研究之所以可能,經常或根本就是建立在研究者與被研 究者在知識、政治、文化(含社會與經濟)等方面(研究者高而被研究者低)的 權力地位不對等的關係上,45 除非研究者有充分的自省與謙卑的心靈,否則很 難有所謂的研究倫理之思考的。近來對於研究倫理的重視,與其相信是出於研究 者的謙卑自省,勿寧說是研究者在受到被研究者逐漸高漲的權利意識之要求的壓 力下所作出的回應。 研究社會運動而不作田野觀察是不可思議的,因為那只會成為一種冥想式的 呻吟而已;但對社會運動作田野觀察而不參與則是不智的,因為真正的社會運動 不在於搖旗吶喊而在於運籌帷幄;參與社會運動卻又不認同該運動主體的社會位 置並為其利益來奉獻則更是不道德的,因為這隱含著參與者對自我靈魂的出賣與 對運動主體的背叛。這個觀點意味著要研究社會運動就必須要成為運動的主體, 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客觀不客觀的問題了,因為那已經不再是需要去關切的重 點,這個立場與「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的研究方法應該是相同的。46 的優勢就會被削弱,勞資關係的優劣態勢就會傾向於對業主有利的狀態。 44 德文原文是“Sie konnen sich nicht vertreten, sie mussen vertreten werde n.”,取自馬克思所著 《路易波拿巴之霧月十八》。作者感謝『板橋社區大學』詹曜齊先生提供此一資訊。 45 這種權力地位不對等的關係其實在很多社會運動中都可以看到,也經常對社會運 動者或社 會工作者在倫理層面上有極大的挑戰。 46 作者並不認為這樣的倫理要求有太過之虞,畢竟需要透過社會運動來爭取權益的 族群通常 19 很多研究者希望採取田野觀察的方式來研究社會運動,希望以儘可能客觀的 方式、用旁觀者的立場來作觀察,但這其實對於社運團體造成很大的困擾,因為 他們在作業上必須配合這些研究者。研究者如果不犧牲其所堅持的客觀性而以實 際行動參與來回饋社運團體的協助,那對於社運團體而言其實就是一種嚴重的剝 削,以國內大部分社運團體都是資源困窘的情況來看更是如此。作者經常聽到社 運團體私底下的抱怨,許多研究生只關心自己的論文,不但不用功去多方蒐集、 閱讀已經有的資料,反而一味地要求社運團體配合他們問卷、訪談、背景資料提 供等方面的需要,論文寫完也未先給被研究的社運團體或被訪談的對象來檢視、 澄清、批評與修正,有的更常常是以研究者自己單向的理解來批判被研究的對 象。這樣的做法或許沒有背離研究方法上的要求,但作者不禁要認為這其實也是 一種研究倫理上的違失。 另外,所有關於社會運動的論述都不能算是科學性的論述,因為其中沒有可 以檢證的經驗性內涵(empirical content)。雖然如此,這些論述還是有著非常重 要的現實意義,而這些意義就建立在該等論述背後之社會運動的自我實現 (self- fulfilling)之特性上。47 第二小節參與倫理 當學者參與社會運動而成為其中的運動主體之後,通常他在運動中的位置會 比較是屬於專業社會運動者與志工這一方、而比較少會成為是運動本身所特別要 去關注的對象。就此而言,他對運動本身所特別要去關注的對象就有一些社運倫 理上的責任與義務,『國際社會工作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 al Workers,http://www.ifsw.org/)所提出的《社會工作的倫理:原則與標準》(The Ethics of Social Work: Principles and Standards)非常值得參考。48 任何的社會運動都有其特別要關注的對象,這些人是社會運動所要表述的對 象,而作為社會運動之表述者的社運人士、尤其是其中來自學術界的學者,其所 表述的真的是這些被表述者的本相?還是表述者對被表述者的一種詮釋、或甚至 只是一種想像?社會運動者要把被他們表述的人帶到哪裡去呢?這些都是學者 參與社會運動時所需要經常反省的一些重要課題。知識與經驗間的辯證關係一直 都是某種政治或社經背景上的弱勢者。關於倫理的問題,朱元鴻(1997)頗值得參考 。 47 本文在下面第六節中所引述Alan Kay 的話就是針對此一特性的最好寫照。 48 此份資料已經由作者翻譯成中文,由於篇幅有十多頁,並不適宜放到本文中來當 附錄,有 興趣的讀者可以用電子郵件來函給作者索取中英對照的電子檔。 社會運動者的身分與社會工作者的身分之間常有許多重疊處,這也就是何以作者會認 為社 會工作者的倫理規範對於社會運動者也很有參考價值的原因了。如果硬要對這兩種身 分作區分, 或許我們可以說社會運動主要在藉由衝撞並尋求改變現有制度體系的方式來造福其關 注的對 象、而社會工作則通常(但不一定就)會在現有制度體系之規約下尋求出路來造福其 關注的對象。 如果現有制度體系過於僵硬、而且其規約過於不合理,則社會工作通常會受到扭曲, 社會工作者 也常會面臨一種類似人格分裂的壓力,這時就常可以見到理想性比較高的社會工作者 逃離其原有 位置而成為社會運動者的情形了,而這樣的情形在國內其實並不罕見。 20 是研究方法論上的重要課題,如果拿到社會運動上來看,我們不禁要問:誰才有 資格去表述別人?需要是社會運動本身所要關注的主體才有資格來參與嗎?應 該不是的,我們不需要再落入本質論的窠臼。真正的問題應該是被表述者的經驗 如何可以讓表述者來透過「同理心」(empathy)的作用而「忠實地」內化成其自 身經驗的一部分。49 第三小節知識霸權:操弄與獨占 在成年人的世界中,雖然「成功不必在我」的這麼一句話經常會被放在口上 來說,但在社運的場域中,成功一定要在我,因為過去成績的好壞可以影響一個 社運團體在社運界的地位、在對外爭取資源時的難易程度、以及在社運議題上(主 導或追隨)的發聲位置,而其中的關鍵就在社運團體對於相關社運知識的掌握、 以及其對外提出論述的能力。 大致上我們可以把知識分成「經驗知識」與「理論知識」等兩大類,通常專 業社運人士者能夠經由實務工作而掌握與其運動直接相關的經驗知識、而學者則 通常藉由學院式的專業訓練來取得理論知識。而就對外論述的能力與需要來說, 這對學者而言根本就是其專長與工作的主要內涵,但對專業社運人士來說,他一 方面不一定有這樣的能力、另一方面則也經常因為資源的匱乏而無暇顧及。 理論知識的建構通常是從許多不同的經驗知識中萃取出其中能夠超越個別 的經驗個案之特殊時空環境與文化背景因素的共通內涵後所整理而成的,因此理 論知識的價值在於其普遍性上。經驗知識則因為特別切合於其所由生的特殊時空 環境與文化背景,這讓其得以看到、乃至於能夠處理一些理論知識(一時)所看 不到或處理不來的問題,也就是說,經驗知識的價值在於其「社運特殊性」(social movement-specific)上。學者參與社運的最直接好處就是可以結合學者的理論知 識與專業社運人士的經驗知識,不但在社運工作上可以相得益彰,更可以增加社 運團體對外論述的能見度。50 但這樣的合作關係還是可能隱藏著一些矛盾的根 49 在此方面,田野或外展工作的設計會是關鍵的地方。當然,想要忠實地把被表述 者的經驗 透過任何方式來轉移給表述者,其實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例如,為運動目的而進入 被表述者的 生活中去體驗、和為了生存目的而陷於特定生活中的體驗,兩者相同嗎?明顯的是前 者有進出的 自由、但後者則無,忠實的經驗轉移在這樣的差異下有可能嗎?這也就是為什麼社會 運動中,很 需要有參與人士本身同時具備被表述者與表述者之雙重身分的理由。 用本質論的立場來作論斷時,很自然地會走進死胡同裡頭。許多工運人士來自勞動階 級, 沒有勞動經驗的工運人士可以進入工廠去親身體驗勞工的工作與生活。不少妓權運動 人士也是 (或曾經是)性工作者,沒有此一職場經驗的人須不須要也去從娼一下來親身體驗呢 ?婦運團體 中女人會是當然的主體,但生理上的限制就讓男人無法參與為婦運努力。本質論的問 題在於它把 社會運動所要表述的重點看成是被表述者獨有的特性,這特性賦予被表述者成為表述 者來自我表 述的專利,但也把這問題變成是其他人所無以置喙的封閉圈子。但社會運動的訴求常 會牽涉到社 會資源重分配,這時封閉的社運團體自然就不容易得到外界的支持了。 50 嚴格說來,理論知識在社運場域中的價值也要看這些知識的特性而定。女性主義 、性/別 論述、文化研究等等之類的社會理論幾乎其整個學術論述的目的就在推動社會運動, 因此對於這 些理論的掌握就具有很高的社運價值。理工背景之類的純科技理論則只在社運需要時 才會被引進 來使用,這些理論在社運上的價值純粹是工具性的,因為這些理論在社運場域上的運 籌帷幄或合 21 源、以及有待對學者作深入倫理檢驗的空間,這是由於掌握理論知識的門檻通常 較高、而接收經驗知識的難度則一般較低,因此學者與專業社運人士的合作關係 中通常都是學者受益多而社運人士受益少,尤其在人際網絡方面的經驗知識更只 會是單方面的由專業社運人士這邊轉移到學者那邊。由於知識本身不具「敵對性」 (rivalry),51 經驗知識的單向流動很快地就會使得專業社運人士喪失其原本可 以掌握的知識獨占性、而且這樣的單向流動性與對專業社運人士在經驗知識上的 獨占性之侵蝕程度是隨著學者參與社運的深入程度成正比變化的,再加上學者原 本就較為優勢的社經地位與我們社會所常有對學者過度美名的心理,這讓學者在 社運中可以很快地取得相對上比較高的權力地位,這其實也是學者何以通常能夠 比其他人更容易在社運中取得領導位置的理由。 雖然學者參與社運時可以有這樣的優勢,但作者以為對學者來說,在倫理層 面的挑戰其實會更大。我們可以由學者與其所參與之社運團體和其他有競爭關係 之社運團體間在利益上的競合關係之脈絡來思考。 身為一種社運資源,學者在其所參與之社運團體以及其他競爭社運團體來 說,都是很有價值的。由於社運團體彼此之間需要在政治場域上爭奪對社運議題 的發言權與社運路線的主導權,如果學者搞不清楚存在於這些社運團體、社運團 體核心人物彼此之間的複雜人際網絡與恩怨關係,那就很容易引發其所參與社運 團體對學者產生忠誠的要求與/或背叛的質疑,也因此保守社運相關知識(尤其 是其中的經驗知識)、不使之(在沒有經過過濾篩選前)任意外流就成為學者所 參與之社運團體很重視的一件事。這種關切的深刻程度會與學者參與社運的深入 程度成正比,而且對學者來說,這樣的關切等於就是要求他必須在對外的論述工 作上謹言慎行、在對外的論述內容上自我箝制(self-censorship)。52 但這樣的約 縱連橫完全沒有關係。例如在環保運動中,需要對工業污染廢棄物的影響有一些了解 ,這時就會 引進一些毒物學、生物化學、水文學等方面領域的學者來協助,但這些領域的知識在 社運上所能 扮演的角色就僅止於此,至於社運策略上則可能完全派不上用場。以作者自己的經驗 來說,經濟 學在社運上的價值也比較是工具性的。 在國內一些能見度相對較高的社運議題上,女性主義、性/別論述、文化研究等運動 性格 較強之領域的學者參與社運的特別多,這可能是因為其學術與運動比較容易結合的關 係,至於工 具性格較強之領域的學者參與社運的就相對地少很多,因為其學術與運動難以結合, 不利於學者 在學院內的本職工作。學術領域的專業分工越被強化的地方,前述這種不同領域學者 參與社運的 兩極化現象也可能會越明顯。 51 經濟學上所稱的「敵對性」指的是資源是否能夠被共享的特性,可以被共享的話 就不具敵 對性,不能被共享的話就具敵對性。一般的有形商品都具敵對性,例如食物不能同時 給多人吃(任 何人多吃則其他人就得少吃)、衣服不能同時給多人穿,但智慧財產等可以轉換成資 訊型態的無 形商品則不具敵對性,例如書可以同時被許多不同的人所閱讀。知識當然是不具敵對 性的資源。 52 學者在取得來自社運專業人士的經驗知識之後,很自然地會將其與自己的理論知 識來作比 較與理解、並且很自然地會試圖將這兩者整合在同一個架構之下,因此學者在對外論 述時可能很 難去明確區分這兩者的不同,當然也很容易地在不經意之中把某些經驗知識也洩漏出 去。如果這 種自我箝制的約束也必須要引申到學者所必然需要去參與的學術社群中的論述上,這 對學者造成 的困擾會更大。 國內在與性/別議題相關的社運場域中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不同立場的學者在學術 活動 與社運活動上都很活躍。早幾年前當雙方的歧異還在可以容忍的範圍時,彼此在學術 活動與社運 活動上都能夠共同參與,但這幾年來雙方因為歧異過大而分裂,於是就各自辦自己的 活動,也經 22 束可能會對學者造成困擾,引起學者與其所參與社運團體間的隔閡,進而可能阻 礙其間更進一步合作關係的發展。 知識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可以由兩方面來看。 首先是在公共事務上無處不需要有知識來指導,這是因為現代社會中的民眾需求 極為多樣化,而為了滿足這些不同需求時又得要求助於許多不同的專業。其次則 是知識難以被獨占的事實,理論知識主要來自於學院,只要有學習能力就能夠取 得,當然無法被獨占,而政府施政上所需要去照顧的議題範圍通常都會超越單一 社運團體所關切的,因此個別社運團體的經驗知識在政府施政上來說,其重要性 也是有限的,當然也難以成就一種獨占的態勢。學者參與社運固然還是有其利益 上的考量,53 但知識的公共性讓學者在參與社運時不一定要有所求於其所參與 的社運團體、當然更不需要固定地去依附於單一的社運團體,這讓學者在面對如 前述所提、來自於其所參與社運團體的關切時,可以有較大的自主性,因為他通 常可以有其他的替代管道如加入其他競爭的社運團體或是參與政府工作等來成 就自己的利益考量。但這一點正好是社運團體之所以常把學者看成是一種知識霸 權力量的代表之原因,更經常是學者與其所參與之社運團體間所可能產生芥蒂的 一個重要關鍵所在。 由於政治實務上的需要,學者參與社運、從政、或參與社運後再去從政都不 是問題,但對社運團體來說,他們會想要、可能也需要去檢驗學者參與社運或從 政的動機,其中特別會受到社運團體關切的是學者是否刻意「扭曲」知識的內涵、 是否「背叛」社運54 的理念以換取仕途或其他利益。但這種關切的重要性可能 過度誇大了些,對於從政的學者來說,一方面可能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可能也 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因為越是成熟的民主社會中就會有越成熟的制衡機制來檢驗 這些從政的學者。怎麼說呢? 在政黨輪替已成慣例的民主社會中比較容易產生能遵守並且能堅持行政中 立的文官體系,而且知識的公共性讓扭曲知識的作為需要不時地面對來自民間專 業社群與社運團體的質疑。如果文官體系的專業性夠的話,55 從政的學者在面 對來自於其所服務部門內外的專業監督下,很難在施政時能夠刻意扭曲知識而不 被發覺的。只有在文官體系的專業性不夠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產生扭曲知識的施 政作為,但這已經不是純粹的倫理問題了,而且也很難完全地來歸責於從政的學 常各自在自己的場域中來調侃對方。在不同社運立場的陣營所辦的活動中,學者擔心 「洩密」的 焦慮也通常會有所不同。 53 這利益可能是想要了解社運的運作、可能是對聲名或財富的追求、可能是藉此作 為以後從 政的跳板、但也可能真的是單純地只為實現某種理想或抱負。作者認為對學者參與社 運時的利益 考量來作任何價值上或道德上的評論也是沒有意義的,這個態度與本文看待社會運動 的立場是完 全相同的。 54 在作者極為有限的接觸中,「背叛」的字眼比較常出現在對學運與政治改革運動 的討論中。 55 國內的學者從政時,其學術專業的重要性其實常受到不必要的過度誇大。一方面 是國內的 政治現實常常是學用不一定相符,而即便是學用相稱的任命,學者本人所能掌握到的 知識內容可 能也只是其所服務部門在日常施政上或下重大決策時所需要的知識中很小的一部分, 因此文官體 系的專業性是不能被低估的。 23 者。56 從政和參與社運之間其實是有著很大差異的,參與社運只要對特定的社 運目標有所堅持並向外為其爭取資源就可以了,但學者參政則必須要面對來自民 間更廣泛的監督、考量政府資源有限的現實而不得不跳脫其原有比較狹隘的社運 利益視野,在更高的施政視野平台上來全面檢視政策上的需要。因此,即使政策 上對於過去所參與的社運團體在資源分配上有所增加或減損,也不必然表示參政 的學者對其有所偏愛或背叛。社運團體在面對學者從政時如果不能同時調整自己 的心態,也可能會影響到其與學者間的合作關係。 由上面的討論中,似乎可以得到一個學者從政時難以受到倫理檢驗或約束的 結論。但這樣的結論對於專業社運人士來說,不是也一樣嗎?在任何的政治活動 中,除了既有的法律規範與制度設計之外,真正能規範當事人的其實就只有他自 己的良知了,而外人在這一點上永遠是難以置喙的。 第四小節經濟學家在社會運動中所可以扮演的角色 或許是因為個人見識淺陋之故,在作者有限的社運參與經驗中,並未碰到有 其他的經濟學家,57 到底這是因為經濟學家的冷靜還是冷血,58 真的是很令人 玩味。 因於人的社會中個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在人文社會學門的各種領域中分別 發展出以個體為論述基點和以群體為論述基點的不同學門,59 彼此之間在研究 方法、認識論、意識型態上都有著極大的差異。經濟學基本上是以個體為論述基 點之學門群中的代表領域之一,強調自願性的合作關係、以及藉由自願性的合作 關係來化解存在於人際間在主觀價值上的一些差異,而這樣的想法可能是和社會 運動的本質有所衝突的。 社會運動必然牽涉到把特定的價值加到他人身上的一個過程,如果不能以說 服的方式來達成此一目標,則通常就會需要用強加的方式來進行。而此類違反他 人意願的做法,排除運動策略下所可能偶而為之的違法脫序與游走法律邊緣之行 為不談,通常會以政治運作立法直接強加於他人來影響其行為、或是政治運作主 56 國內目前有不少政策的施政可能都有扭曲知識的問題,最好的例子可能是在教育 方面的施 政,從政的學者在此必須負一些責任。 57 經濟學家從政的人倒是不少,但本文並不把從政認定為是一種社會運動。不過, 就本質來 看,從政與社會運動似乎沒有什麼不同。 作者所參與之社會運動其所關懷與活動的範圍目前主要仍侷限在台北縣市,因此作者 對於 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的情況可以說是一無所悉。另外,自從國內政治解嚴之後,標舉各 式各樣理念 的社運團體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地冒出來,而基於社會運動在政治運作上之需要,社運 團體必然會 往政治重心所在地來聚集,大台北地區乃是我國政治重心之所在,當然更會吸引許許 多多(關懷 範圍侷限於大台北地區的)地區性社運團體和全國性社運團體。因於個人能力的不足 ,作者在這 麼廣大的社運譜系中所能關注到的面向其實也是非常狹窄的。 58 經濟學家一向標舉在處理人的問題時要有熱情的心和冷靜的頭腦,但似乎不曾強 調行動的 重要性,這也是很有趣的一個現象。 59 當然這些不同學門彼此之間其實有著非常頻繁的相互滲透與激盪,此處只能以非 常簡化的 方式來談,作者並無意忽視或否認各個學門在這個重要問題上所可能有的一些反省。 24 導公共資源的分配導向而讓他人在財稅體系的重分配機制運作之下間接地接納 社運人士所主張之價值的負擔。也因此,「參與本身其實就是一種價值選擇下的 結果」。 經濟學家在「實然面的分析」(positive analysis)上可以對社會運動有一些 特別的貢獻。對其個人而言,這樣的分析可以協助他釐清不同價值取向背後所可 能有的不同利益分配狀況與彼此間的潛在衝突、並進而讓他在這些不同的價值取 向上來做選擇。另外,社運團體必然是一種對外爭取利益的團體,但其運動主張 或是行動策略可能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後果,例如存在於社運主體與社會中其他 人之間的利益重分配狀況所可能引發社會對於社運訴求之支持態度的起伏、以及 存在於社運主體彼此之間所可能有的利益衝突,如果經濟學家選擇參與社會運動 的話,那他的專業在此也可以有所貢獻。 第六節結論 The best way to predict the future is to invent it. … .. Alan Kay 人類是一種奇怪的動物,常常要自尋煩惱地為自己的一言一行來找出一些特 別的意義,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不斷地作出臧否好惡的結論來說服自己,以便 讓自己在作選擇的同時也可以感到心安。但究其根本,人生的真正本質就在不斷 地築夢與圓夢,真正重要的是選擇本身,而且在時過境遷之後,所有曾經圍繞在 前述選擇的決策時點上所作出的好壞對錯之價值評估其實都不再具有任何意義 了。 作者嘗試在本文中提出其對國內社會運動所作的一些觀察與個人想法。由於 這個社會本來就沒有一個可以被大家所共同接受的價值標準,因此我們無法在價 值層面上對任何的社會運動做好壞對錯的臧否評價。本文也就社運團體在人力、 物力與策略運作等三方面來討論國內社運團體的創意展現,社運團體在對內與對 外之政治關係的營造是其中的關鍵所在,代表不同立場人士之利益上的競合關係 更是需要被關注到。本文也順便提到全球化趨勢對於國內妓權運動的特殊意義, 最後則就與社運相關的倫理問題提出一些深刻的反省。 基於倫理的考量,作者最後決定不對特定社運團體的內部組織結構與運作狀 況來作討論。雖然欠缺這部分的討論必定使得本文的內容更顯得乏善可陳,然而 作者寧願承受來自學界的先進為文不謹的批評,卻不願聽到來自社運界的夥伴指 責他背叛的控訴。 25 參考文獻 Becker, Gary S. 1983 “A Theory of Competition Among Pressure Groups for Political Influen c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43, pp. 371-400. Buchanan, James M. 1969 Cost and Choice: An Inquiry in Economic Theor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alabresi, Guido 1991 “The Pointlessness of Pareto: Carrying Coase Further,” Yale Law Jou rnal, Vol. 100, pp. 1211-1237. Menger, Carl 1976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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