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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 降價象徵性 壟斷更穩固 馮震宇/政大法律系教授 在歷經近十個月的協商之後,公平會在昨日公佈與微軟達成 行政和解。不過,由於和解條件幾乎沒有碰觸到微軟壟斷地 位的問題,反而使微軟透過與公平會的行政和解坐實其壟斷 的地位,這也引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那就是在台灣進 一步的微軟化之後,台灣消費者與其他競爭產品的明天呢? 根據公平會的說明,公平會與微軟公司的和解契約內容包括 八大項,其中在降價幅度、與台灣資訊廠商合理分享原始碼、 在台產品授權合約以中文為主、授權合約的相關紛爭適用中 華民國法律、不得要求中華民國以外之法院為管轄法院等, 都是微軟首次做出的承諾,成果得來不易。 不過,若深入分析這些「首次」的承諾,公平會似乎過於樂 觀。就以要求授權合約以中文為主,授權爭議適用中華民國 法律等等而言,其實影響不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該等承 諾只是針對最終使用者的授權契約,對於攸關資訊業者的授 權契約是否也同樣適用,和解內容反而未置一詞。 至於資訊業者建議的開放原始碼方面,和解雖達成「合理分 享原始碼」,微軟卻說並不是公開原始碼,而只是積極讓國 內廠商加入「企業分享原始碼方案」。至於落實美國和解協 議內容,由於Windows XP並不在美國和解範圍內,此承諾也 影響不大。 另一方面,公平會特別強調的降價而言,微軟卻說降價並不 在和解範圍內,和解書也概括的以「價格訂定遵守公平交易 法」帶過。由於微軟同意調降的零售版僅佔台灣微軟銷售量 的百分之一,但是微軟銷售主力,也就是企業授權與隨機銷 售並未調整,因此對微軟營收的影響微乎其微。更重要的, 就是公平會對於微軟在美國與各州政府訴訟的關鍵,也就是 「中介軟體」(如媒體播放、網路服務、互動電視等),幾 乎未加以處理。 其實,本案會有此結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公平會一開始 似乎就以降價為最終目標,而未將焦點放在建立健全公平的 競爭機制上。但是,降價並不是微軟壟斷地位的癥結所在, 單純價錢下降並不能解決目前的微軟在市場壟斷的情況,也 無法促進競爭。例如資策會董事長黃河明就指出,降價之後, 還可能造成消費者需求提高,使得微軟市場佔有率將更大, 對其他非微軟相容產品(例如 Linux 產品)不見得是好事。 其實,政府應該深思的,就是在政府機關普遍的微軟化,以 及公平會進一步肯定微軟只要象徵性的降降價就可以迴避掉 壟斷的問題後,政府機關是否要繼續微軟化而讓微軟實質掌 握台灣的知識介面,是否能提供消費者其他的選擇。例如目 前政府標案幾乎都要求利用微軟產品、政府網站也幾乎都選 擇微軟產品,使得其他競爭產品的空間日益縮小,民眾的選 擇也因而減少。 隨著行政和解的確立,微軟在台灣的壟斷地位將進一步的穩 固。不過在微軟化,其他競爭產品是否有發展空間,如何使 本土資訊產業能夠進一步發展,是否要進一步推動開放原始 碼等,都是政府必須深思的問題。 【2003/02/28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13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