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KAKA (火車便當,好!!!!!)》之銘言:
: 本人是活動中心群組小組長.....
: 受站長轉介受理此案件.....
你好
: 以上是貴版討論事項......
: 內容尺度之認定屬版主權限.....非屬站長或小組長直接管轄......
的確如此,我們對此點有共識
所以我對Yute動輒「上告」站長
不但覺得好笑,更覺得莫名其妙
感覺上,就有點像找別人打架的小孩
打不贏人家就哭著跑去找老師告狀一樣
: 這是行政程序問題.....基於不告不理原則.....
: 先有Yute的申訴.....而後才有站務人員對此事的處置......
: 又,除重大違反公序良俗者外,討論區文章內容之尺度由版主管理......
: 即便y兄討論的態度再惡劣.....
: 也不代表他不能要求其他使用者尊重其個人隱私......
: (相信公/私領域的劃分.....貴版版眾不會不清楚.....)
當然可以
但是第一,他作為一個本版的陌生人,
有義務對自己的身份簡單介紹
第二,我在他提出對公布部分隱私不滿之後
已經把相關部分做了處理
其後應已不存在「不尊重其隱私」的問題
: 沒有要你刪文章......
: 只要閣下把關於Yute個人資料的部分削去即可......
: 個人在公領域的行為沒有要求免於被討論的權利.....
: 因之若有使用者對貴版涉及其個人在公領域行為的討論發出異議.....
: 本人將不會受理(但違反法律者不在此限)
如前所述,我已經做了處理,
已經把Yute的個人資料予以修改。
其餘部分,我不認為Yute有要求我再做處理的資格
: 回文混亂.....因此重申一次我的要求:
: 1:請貴版版主立即將直接敘述使用者姓名的文章標題重編
: 2:請所有參與該討論串的板友回顧自己的文章,
: 使用重編功能(大寫E)將內文(包含本文/引言/標題/簽名檔/推薦文)
: 中涉及使用者個人資料部分消除
1.我早在站長寫信給我之前就已經處理過。
剩下以姓名為標題的,恰恰是Yute自己的回文
2.如前,早已做過處理。
: 活動中心小組長 LUKAKA
最後講兩句
我認為Yute無端在一個對他相當陌生的版面惡意找人找碴
已經極端不友善
之後又企圖以站方的強力介入,
遂行其對我的鬥爭
這種行為更是幼稚、可笑且不可取
KarlM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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