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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KAKA (火車便當,好!!!!!)》之銘言: : 本人是活動中心群組小組長..... : 受站長轉介受理此案件..... 你好 : 以上是貴版討論事項...... : 內容尺度之認定屬版主權限.....非屬站長或小組長直接管轄...... 的確如此,我們對此點有共識 所以我對Yute動輒「上告」站長 不但覺得好笑,更覺得莫名其妙 感覺上,就有點像找別人打架的小孩 打不贏人家就哭著跑去找老師告狀一樣 : 這是行政程序問題.....基於不告不理原則..... : 先有Yute的申訴.....而後才有站務人員對此事的處置...... : 又,除重大違反公序良俗者外,討論區文章內容之尺度由版主管理...... : 即便y兄討論的態度再惡劣..... : 也不代表他不能要求其他使用者尊重其個人隱私...... : (相信公/私領域的劃分.....貴版版眾不會不清楚.....) 當然可以 但是第一,他作為一個本版的陌生人, 有義務對自己的身份簡單介紹 第二,我在他提出對公布部分隱私不滿之後 已經把相關部分做了處理 其後應已不存在「不尊重其隱私」的問題 : 沒有要你刪文章...... : 只要閣下把關於Yute個人資料的部分削去即可...... : 個人在公領域的行為沒有要求免於被討論的權利..... : 因之若有使用者對貴版涉及其個人在公領域行為的討論發出異議..... : 本人將不會受理(但違反法律者不在此限) 如前所述,我已經做了處理, 已經把Yute的個人資料予以修改。 其餘部分,我不認為Yute有要求我再做處理的資格 : 回文混亂.....因此重申一次我的要求: : 1:請貴版版主立即將直接敘述使用者姓名的文章標題重編 : 2:請所有參與該討論串的板友回顧自己的文章, : 使用重編功能(大寫E)將內文(包含本文/引言/標題/簽名檔/推薦文) : 中涉及使用者個人資料部分消除 1.我早在站長寫信給我之前就已經處理過。 剩下以姓名為標題的,恰恰是Yute自己的回文 2.如前,早已做過處理。 : 活動中心小組長 LUKAKA 最後講兩句 我認為Yute無端在一個對他相當陌生的版面惡意找人找碴 已經極端不友善 之後又企圖以站方的強力介入, 遂行其對我的鬥爭 這種行為更是幼稚、可笑且不可取 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129.94 ※ 編輯: KarlMarx 來自: 211.74.129.94 (03/26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