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Labo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轉錄自蜂報 http://www.cyberbees.org/blog/archives/000236.html 2003-04-23 13:29:16 台灣政府到底怕什麼呢? 熟悉台灣「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法律與制度形成過程的人都 曉得,台灣每一次<著作權法>與其它相關法令的修訂,都不 是台灣統治當局自主意志所致,也非來自台灣本土民間社會或 利益團體的要求,而完全是美國政府施壓脅迫的結果! 去年10月,第四屆「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談判會議展開 之前的會前會談判中,美國官方代表對台灣<著作權法>表達 了嚴重關切,並對台灣代表提出27條修法要求,當時,台灣"略 有骨氣"地並未全盤接受,但也同意了其中15條修法要求,超過 二分之一。 然而,盛氣凌人的美方代表非常不滿意,嗆聲要無限期延後「台 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正式會議!台灣國家尊嚴受到美方如此 強烈的羞辱,其實不是第一次,在此之前,不計其數,在此之後, 也必定不絕如縷,只不過這些“羞辱”都發生在會議室內的談判 桌上,媒體不得而知,台灣人民自然蒙在鼓裡,以為美國是台灣 "友善"的盟邦! 台灣人民唯一感受到的是結果,即<著作權法>年年大翻修! 時至今日,我們赫然發現,此次行政院所提出的<著作權法修正 案>,去年十月的美國27條要求,除了被戲稱為「迪士尼條款」 (即著作權保護年限由「世界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所規範的最 高年限50年延長到破天荒的70年)未納入其中外,台灣都已經全 面投降,照單全收了!或許,基於台灣政府還拒絕了一條「迪士 尼條款」的"骨氣",所以,我們不能批評這是"喪權辱國"! 儘管<經濟部智慧財產保護局>官員到處跟立法委員解釋,此次 <著作權法修正案>並不會使台灣變成全世界最嚴刑峻罰的國家, 但是,很多專研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學者與律師都明確指出,原有 的<著作權法>就已經超出WTO與「世界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 的規範許多,此次<著作權法修正案>更是變本加厲!何以致此? 原因無它,不能違逆美國老大的意志! 此外,今年四月底,照慣例美國又要公布301名單,以恐嚇威脅不 滿足美國跨國壟斷財團利益要求的第三世界國家,台灣當然是其中 的一員!台灣政府為避免被列入301名單中,因此,趕緊在名單公 布前,便將<著作權法>超級大翻修,並定位為國會優先審議理法 案。 然而,美國自從1988年通過「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以來,從未以 301條款真正對任何一個國家實施貿易報復,而被列入301名單的國 家幾乎都向WTO提出爭端解決,例如日本和韓國,因此,我們不 得不問,為何台灣在加入WTO之後,仍不惜犧牲台灣人民的權益 與自由,將<著作權法>變本加厲地改惡,以迎合美國的需索無度? 台灣政府到底怕什麼呢? 由 stingbee 發表於 April 23, 2003 01:29 PM | 引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1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