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防疫第一線的護理工作人員是社會最珍貴的資產,
聲援和平醫院工作者免於工作傷害
■ 2003/04/26
一直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SARS風暴愈演愈烈,工傷協會早就提出預警:工人在勞雇關係中,
幾乎沒有自主裁量權。SARS威脅下,雇主若避免擴大疫情或行業特
性受波及而停工,工人就跟著失去薪資;雇主若以生產優先,工人
便只好繼續進出危險區執行職務...在勞雇關係中沒有自主決定
權的受薪階級,將會是SARS防疫過程中,最快面臨進退維谷的受害
者:硬著頭皮進一步,接下有感染SARS之虞的工作?還是,摸摸鼻
子退一步,拒絕上工而失去工作?
突破封鎖線向外界求援的和平醫院護理人員,「我們不要等死!」
的控訴如此驚恐、委屈,她們不但承擔被感染世紀病毒的危機,還
被社會認為是沒有「職業道德」、未將公眾利益放在前面......我們
要指出的是,雇主提供勞工安全的工作環境,原就是勞動契約裡不
可或缺的要項。營造業工人不會因為爬鷹架會跌死人而拒絕上工,
但雇主若未提供安全帶、安全帽等基本設施,工人當然毋需賣命工
作!同樣的,和平醫院的護理人員被留置在強制隔離的醫院繼續工
作,但中央卻未提供任何相關的支援條件,如AB幢樓的空調相通、
隔離衣重覆使用、未感染區與已感染區的交混夾雜,被召回醫院隔
離的多半是護士與職員,有更多治療與防護的專業知識的醫生卻沒
有幾個,在保護自己的專業知識及安全設施上幾乎都落空......正是
這樣的處境,才逼得工作人員大聲疾呼:「我不要得病!」正如同
一個未戴安全索的工人被懸空逼上十樓高的鷹架,和平醫院護理人
員的控訴不是罔顧職責,而是保命的呼救!
當全國進入防疫如作戰的階段,基層的護理人員不但需要社會大眾
的肯定與打氣,更需要清楚的安全保護政策,既保障工作、薪資免
受威脅,也保護人身安全免受感染。
衛生署在防疾措拖的「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裡,從農委會、陸委
會、海巡署、到教育部洋洋灑灑列了八大部會,卻未將勞委會納入!
從中鼎員工、到拒出差大陸被解僱的太乙職員、乃至和平醫院的工
作人員,可預見的,隨著SARS防疫時間拉長,愈來愈多的勞動者會
直接間接地受到工作權、工作傷害的影響,勞委會不能再沈默了。
旅遊、飯店業者可以要求政府抒困,被留職停薪、無薪休假、隔離
扣薪、違命解僱的工人呢?
勞雇關係的不平等,最能夠暴露疾病防治並非人人條件一致。早在
SARS疫情早已爆發,但衛生署還未宣佈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時,就
有許多航空公司以「戴口罩有礙美觀」為由,禁止執行香港、新加
坡、越南班機任務的空服員戴口罩值勤。此次和平醫院集體感染爆
發後,才有工作人員投書表示,院方不准醫護人員戴口罩....學校
兒童尚且知道戴口罩保護自己,但工作現場的勞動者卻沒有保護自
己的條件。真要貫徹防疫、減少勞資爭議,勞委會就應該儘早提出
防疫時期的勞動解釋及政策。
一、勞委會應主動要求納入SARS防疫跨部會機制,並積極提出職場
上的感染防治、確保勞工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
二、針對因SARS疫情導致工資或工作權受損的工人,勞委會應動用
就業安全基金,訂定全國一致的補助計畫。
新聞連絡人:
工傷協會秘書長 顧玉玲 0933169516
專員 林幸儀 092163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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