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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llegeForum 看板] 作者: pur (今天是好天氣 呵呵) 看板: CollegeForum 標題: [新聞授權]■天下奇觀udn 時間: Fri Jun 6 20:51:06 2003 http://www.upsaid.com/yuchang/index.php?action=viewcom&id=55 ■天下奇觀udn 為了整理地方新聞,想盡量依法行事,卻意外的發現聯合新聞網上的這份新聞授 權政策。乖乖,按照這種說法,大概連最傳統的5W1H新聞寫作都可聲稱有著作權 ,因為把「扁巡員山子分洪道讚蕭打宋貶馬」的標題改成「Bian至員山分洪道一 遊拱長批瑜撂馬」也是「明顯的加入了撰寫者個人見解」了。 熟悉國內新聞產製過程的人,應該會明白後面這種實況。如果說把官方新聞稿+ 中央社+晚報+電視新聞+訪問和一和就可說自己擁有著作權,那麼我把聯合新 聞網的幾份報導和一和,甚至不要臉的把自己或朋友的意見寫出來,當然也可聲 稱自己有著作權了。萬一聯合報不爽,要來報導我侵犯著作權,行,名字見報50 0 萬,網站內容見報1000萬。如果聯合新聞網自己在那邊正經八百說的算,那我 在這瞎扯說的也算。 看起來,它們是想錢想瘋了。連轉載新聞標題也要收人家一則10元的錢,還限制 授權至多二日,難不成要把發出去的電子報設計成「咆哮信」,兩日後自動銷毀 部分內容嗎?找時間比比其他國內外新聞網站的相關政策,看看聯合新聞網的這 套規定到底是不是「天下奇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39.42 -- 歡迎所有關心弱勢、關心外勞處境的人 常來「台灣外勞行動」blog逛逛! http://twblog.net/migran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3.4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