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nthropology 看板]
作者: KarlMarx (反戰保衛穆斯林!) 看板: Anthropology
標題: [轉錄]看看這些媒體記者的嘴臉吧!
時間: Thu Jun 12 21:18:51 2003
中國時報 焦點新聞 920522
社會生存規範豈容知識分子嘲弄
吳典蓉
如果在承平時期,像陳奕麟這樣的知識分子,任何社會應該都願意
給他特立獨行的自由;但是在SARS肆虐的此刻,如果任由陳奕
麟嘲笑規範,然後輕鬆而去,引用陳奕麟所研究的傅柯著作書名,
我們要「如何保衛社會」?
對於居家隔離的規範,台灣社會可說是視若無物,無論是販夫走
卒還是知識分子,都不放在眼裡。國際媒體嘆為觀止,視為新的台
灣奇蹟。
就陳奕麟的個案而言,他不但違反了法律,更是明知故犯。依據
中研院民族所的監視錄影帶,他是對著門上的防疫隔離調查通告,
強力打開應經由刷卡認證才能進入的門。其次,經過民族所所長黃
應貴的苦苦相勸後,他並未就此在家隔離,反而是第二天就到交通
大學上課,引起交大校方的緊張。
不幸的是,對於這樣明知故犯的違法行為,法律的規範能力卻很
微弱。為了確定居家隔離事關重大,新加坡日前特地修法,明定違
反居家隔離規範者,最高可以處以半年徒刑。相對的,我們的法律
防衛也是不夠的,除非是確定已經感染而傳染給他人,如果在未知
是否染病而違反居家隔離的狀況下,最高只能處以三十萬元罰金。
但這與SARS傳染造成整個社會鉅大的傷害相較,這樣的處罰,
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面對持續擴大的SARS疫情,也許政府認為尚未到發佈緊急命
令的地步,但台灣社會卻已實質進入緊急狀態。法律上對陳奕麟的
制裁既不足夠,就應仿效日本行政體系作法,「窮盡法律制裁的可
能性」,政府如果來不及做到這一點,身為學術最高研究機構的中
研院,也可以藉由陳奕麟的個案樹立一個榜樣。
如同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所言,高級知識分子應該作為人民的表率,
而且陳奕麟是在明知的狀況下,嚴重違反中研院的規範,在法律之
上,中研院實在應對陳奕麟處以更嚴格處分。中研院嚴格執行家規,
可以「殺一儆萬」,對整個社會有示範作用;如果不然,則攸關一個
社會生存的規範繼續被嘲弄,其嚴重的後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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