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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工會、立法委員林惠官辦公室新聞稿 92.8.18. 制裁真相傳播公司董事會代理人任惠光違法解僱員工、 掏空公司資產 要求勞委會立刻對其限制出境! 原真相傳播公司員工投訴,指該公司董事會代理人任惠光實際執行 董事長職權,不當大量解雇員工一案,本會與林惠官委員辦公室在 邀集相關單位與員工代表進行兩次協調之後,發現資方確有多項違 法事實,分列如下: 一、真相新聞網原董事長周荃在六月二十七日改選董監事後即已解 職、辦理交接。但新任董事會代理人任惠光不但遲遲不完成公 司負責人登記手續,還盜用周荃私印行文。此違法事實之一。 二、任惠光於七月七日起,分批資遣員工,且並未先公布解雇計畫 書;解雇之後,又遲遲未發給資遣員工工資與資遣費。以上皆 已嚴重違反《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此為違法事 實之二。 三、任惠光主導將真相傳播公司之大部分器材、車輛或賤價出售、 或直接由環球公司挪用,其間並未經過合法轉換手續,且金額 直接進入任惠光私人帳戶。任君之所作所為,實已淘空了真相 傳播公司的資產。此為違法事實之三。 四、由於絕大部分員工皆已離職、全部攝影、播映器材均已遭變賣, 任惠光擅以環球電視公司之舊節目帶與色情節目填充時段。此為 違法事實之四。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任惠光是真相傳播公司新任股東專門聘請的公司 終結者,他的目的就是在最短時間結束真相傳播公司,讓環球電視公 司獲得其頻道。 任惠光曾多次表示他將在八月十九日出國,之後即不再負責公司業務。 我們強烈要求勞委會依據《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以及《大量解僱勞 工時禁止事業單位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立刻下令禁 止任惠光出境,並主動調查此案,還給真相傳播公司員工應有的權益。 聯絡人:全國總工會 汪英達 0933-908-994 附件: 真相傳播公司勞資爭議及相關問題協調會紀錄 時間:八月十三日(週三)下午三時至四時五十分 地點:青島二館三五一九會議室 主持人:林惠官委員 出席人員: 台北市勞工局第二科科長 徐卿廉 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 吳水木 科長 紀效正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汪康之 全國總工會新聞處處長 黃真瑋 研究處 汪英達 真相傳播公司員工代表:呂淑華、周志舜、陳純秋、鄭嘉寅、黃建達、 王菁菁、沈永正 結論: 一、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已依權責收集相關資料,依據《大量解僱勞工 保護法》函請勞委會,限制真相傳播公司實際負責人任惠光出境 出國。 二、由於任惠光將於八月十九日(週二)出國,請勞委會於接獲台北 市政府勞工局函後,立即與內政部及相關單位,依據《大量解僱 勞工保護法》,限制任惠光出境。 三、新聞局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四十二條,發動行政檢查權,檢查真相電視台現播節目與營運 計劃書是否符合。 -- 歡迎所有關心弱勢、關心外勞處境的人 常來「台灣外勞行動」blog逛逛! http://twblog.net/migran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2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