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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ivak1979 (小貓暖暖包) 看板: Arbeiter 標題: Re: 政府約聘僱臨時人員比照勞退新制提撥退休金 時間: Wed Mar 16 12:48:07 2005 政府機關約聘僱 臨時人員:勞基法才是真權利 ■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2005/03/15 針對勞委會以施恩姿態,宣告政府機關聘用之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可望適用勞 退新制。我們必須指出,這不過是勞委會畏懼其他部會強權,犧牲政府非正規勞 工(非正式職員)權益的掩飾手法。今日造成政府機關非正式員工處境惡劣的禍首 ,就是球員兼裁判的政府頭家!댠狻e會將公務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等排除勞基 法之外,刻意維持這些員工的非正規勞動者身份,便利資方施以同工不同酬、低 就業保障等壓榨,造成國家帶頭壓低勞動基準、勞工政策一國兩制的惡風。 所謂政府機關非正式員工領不到退休金的問題,就是上述結構的冰山一角。但勞 委會卻本末倒置,僅開放適用勞退新制,卻剝奪最重要的勞基法。在其他部會以 及各地縣市政府強烈反對,甚至行政院都公開說94年度各機關必須裁減10% 約聘 僱人員的情況下,政府機關非正規勞工沒有勞基法、沒有組織工會、與資方協商 、行使爭議等權益,只有死路一條。而勞委會的做為無異說明了,一旦政府機關 為了規避退休金經費,擴大裁員、改惡勞動條件,勞工也只能哭訴無門! 因為沒有勞基法 工作權危在旦夕…… 案例一: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約僱人員裁員案 18名年資達二十多年的約僱女工遭裁員後,奔走立法院陳情,最後院會形成決議 保障員工工作權,但是財稅資料中心仍不發給契約書,導致18名女工過著苦等四 個多月無薪資的日子,工作權迄今仍無下落。 案例二:台北縣政府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吳金容,遭縣府勞工局局長曹愛蘭無預警 解雇案。 吳常務本身為北縣政府多年僱用之臨時人員,長期致力爭取公務機關約聘僱、臨 時勞工等非正職員工適用勞基法,資方利用其臨時人員身份缺乏勞基法保障,遂 行裁員打壓、殺雞儆猴。 我們要求:政府機關所有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 政府本應保障勞工有穩定、充分的就業權益,而不是帶頭打壓工人的生存權。倘 若勞委會執意扭取勞工心聲,我們將在近期內到勞委會,澄清「勞委會立即公告 政府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的訴求,若未獲明確回應,五一上 街頭傳心聲勢在必行。 發稿單位: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秘書 黃莉珺 0910310069 台北縣政府機關受僱者產業工會 吳金容 0921190859 財稅資料中心產業工會 龔敦卿 0918342690 -------------------------------------------------------------------------- 公家臨時人員適用勞退 勞團憂造成解僱效應 中央社 2005-03-15 21:41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宣布十三萬非依公務人 員法制進用的臨時人員,七月起比照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不過,全國自主勞 工聯盟認為,應讓這些人適用勞動基準法,否則比照適用勞退的做法,很可能 適得其反,造成解僱效應。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指出,政府機關臨時人員比照適用勞退新制,由雇主提撥退 休金,然而這些勞工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在沒有勞基法保障下,就算遭到解 僱,也沒有資遣費。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說,政府機關非正式人員領不到退休金,不過是冰山一角, 勞委會讓臨時人員比照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卻因各部會反對下剝奪勞基法的 保障,很可能造成政府機關出現擴大解僱效應。 ---------------------------------------------------------------------------- 只有勞退金 公部門臨時人員仍不適用勞基法 ■苦勞評論2005/03/15-1   政府為德不卒,又怎能要求企業守法?勞委會今天公布公務機關臨時人員適 用勞退金新制,但令人錯愕的是,臨時人員卻仍然不適用勞基法。由於勞委會的 政策只顧及臨時人員的退休權益,對於一直以來受到威脅的各種勞動權益卻毫無 助益。也難怪有勞工團體近日將至勞委會「澄清訴求」。   目前各級政府機關裡的臨時及約聘僱人員,既不受勞基法保障、也沒有公務 人員任用資格,更別提退休銓敘的權益,近幾年來政府人事費用緊縮,首要開刀 的就是這些淪為法外孤兒的約聘僱臨時人員。這些勞工多次前往勞委會及立法院 抗議陳情,要求適用勞基法,以保障工作權。   不過勞委會今天卻以「臨時人員來勞委會抗議多半是爭取退休金權益」為由 ,為自己只做一半的政策化妝。對於已經遭受政府裁撤的財稅資料中心、北市政 府工務局新工處員工,以及因參與工會事務而被解雇的北縣技工工會常務理事吳 金容來說,真是情何以堪。   事實上,公部門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的阻力極大,各級政府的資方 嘴臉顯露無遺,以加重財政負擔、增加管理困難等等理由施壓,甚至以「一意孤 行」、「文官制度將崩潰」、「政策的錯誤比貪污更可怕」批評勞委會。而許多 機關早已先行裁撤臨時人員,將業務外包,以節省未來增加的人事成本。   面對這些惡行,勞委會如果真想幫助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應該是以立即適用 勞基法為唯一政策,讓政府能以身作則,作為保護勞工權益的表率。現在只納入 勞退新制,看得出來是各方妥協後的結果,但這等於變相開個洞讓各級政府在今 年7月1日前,更肆無忌憚地「調整組織」,大刀闊斧地「精簡人事」,這些勞委 會三令五申要求企業在勞退金新制實施前不得進行的行為,卻對公部門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這難道不是「為德不卒」嗎? -- 台灣外勞行動 http://twblog.net/migrants KarlMarxian Carniva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02 ※ 編輯: KarlMarx 來自: 210.69.138.102 (03/16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