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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eshelter (夜裡的火車) 看板: NTPUyouthCOM
標題: 轉貼 社會真相》勞動條件差 加班成義務
時間: Wed Mar 23 08:05:53 2005
社會真相》勞動條件差 加班成義務
「義務加班」已成為台灣上班族主流文化,職場專家指出,
勞委會公布縮短工時4年來,已有半數勞工享受完全周休二
日,但現實情況是,在歷經3年就業冰河期及經濟衰退下,
上班族為保飯碗,有的「自動加班」,有的「變相加班」,
加上勞退新制實施在即,企業成本增加,多數勞工想享受公
家單位才有的周休二日「遙遙無期」,只求勞動條件「別再
惡化」、「飯碗不要摔破」。
「台灣勞工像工蟻,永不停休」,Career就業情報總編輯臧
聲遠指出,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不久前公布台灣平均每人
每年工時高達2300小時左右,高居世界之冠,過去幾年台灣
經濟跌落谷底緩慢爬升,失業率居高不下,裁員減薪蔚為風
潮,上班族為保住飯碗,自動「無酬義務加班」,隨著勞退
新制即將上路,企業加速瘦身、節省成本,義務加班將為常
態。
部分白領勞工拚老命工作,熬夜自動加班、假日工作,是為
了年底豐富的獎金,林姓竹科某大廠工程師,為設計全新軟
體,每天自動加班到晚上10時才拖著疲累身軀回家,有時甚
至犧牲周六、周日在公司打地舖,健康大打折扣,不過,年
底公司優渥的分紅配股,「大大彌補一年辛勞」。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吳睿穎指出,高科技業普遍採「責任
制」,科技人不計較工時,經常自動加班,看中的是年底「
分紅配股」及老闆打賞豐厚紅包,「在數以百萬計獎金鼓勵
下,科技業自動加班已成一種文化」。
吳睿穎指出,台灣享有周休二日的,只有公家單位、公營事
業、外商公司、少部分大企業,以勞工而言,適用勞基法的
事業單位勞工占兩百多萬人,其他三百多萬人及不適用勞基
法勞工,仍得辛勤長時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勞工長期
超時工作,甚至引發過勞症、過勞死,處境堪憐。
不過,也有數以萬計基層勞工,被迫低薪、 長工時工作。
一位新店新開幕某大型購物中心的63歲陳姓清潔工,每天工
作10小時,按日計酬,沒有加班費、勞健保、年休假,陳姓
歐巴桑說,她是應徵派遣公司前來工作,一季一簽,為了補
貼家計,忍受長工時單調工作,不計較福利,只為了賺取一
個月兩萬元出頭薪水養家活口,「如果我不接受,馬上有人
取代」。
王姓客運公司司機跑台中、台北線,一天至少須往返兩次,
如遇上天候不良或塞車,「在駕駛座上12小時是常有的事」
,張姓貨櫃司機的公司採低底薪、高獎金制度,為賺取足夠
薪水養家活口,「曾連續出車20小時」。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執行長何燕堂指出,隨著勞退新制即將
上路,企業外包、派遣成為常態,連公營企業也不能免,如
台電外包勞工低工資、長工時,正職員工享受高薪、周休二
日情形,卻未能反映在官方調查數據中,特別是長途大客車
、貨運業駕駛,在激烈競爭下每天長時間駕駛,甚至超過10
小時以上,不但過勞死事件頻傳,「疲勞駕駛」更造成國道
公共安全危機。
「廟堂不知民間疾苦」,林燕堂強調,官方版工時報告難以
反映民間「勞動條件」普遍下降現實,物價節節高漲、職場
普遍凍結薪資,更有勞工為保飯碗被迫變相加班,有賴勞工
行政主管機關加強並落實勞動檢查,才能保障勞工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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