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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lMarx (挑戰勞委會) 看板: Arbeiter 標題: [轉錄]勞退新制上路 舊制準備金提2%以上不會遭罰 時間: Thu Mar 31 19:42:23 2005 轉錄自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050328/43/1n2tq.html 勞退新制上路 舊制準備金提2%以上不會遭罰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八日電)勞工退休金(新聞、網站)條 例規定雇主應依選擇舊制勞工人數,精算勞退準備金提撥率,並按月 在五年內足額提撥,這項規定引發雇主疑慮。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 ,新制並未改變現行勞動基準法提撥架構與責任準備的本質,雇主只 要依法提撥每月薪資總額的百分之二以上,就不會有被罰的問題。 勞委會下午邀集多家企管顧問公司進行「勞工退休金條例溝通座談 會」,對雇主、顧問公司的疑問進行說明,希望透過充分溝通,避免 錯誤觀念與雇主疑慮。 根據勞退條例規定,五年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是要求雇主考 慮適用舊制與選擇適用新制而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人數、工資、工作 年資、流動率等因素,計算退休準備金的提撥,繼續依照勞動基準法 規定,在每月薪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到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 準備金。 企管顧問公司反應,許多雇主擔心,勞退條例中的「足額」提撥勞 退準備金,將對事業單位造成龐大的財務壓力,且究竟提撥多少才算 「足額」,也缺乏標準。 勞委會下午在座談會中,對勞工退休金條例中「五年足額提撥」的 概念提出澄清。所謂五年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是「部分準備」, 並不是完全提存所需要的退休金,而五年「足額」提撥則是不確定的 概念,勞委會(新聞、網站)已建置「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率參考試算 軟體」,供企業參考。 也就是說,如果事業單位未依照勞退條例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依 法將可懲罰,至於提撥的金額,只要未低於法定的百分之二,就不會 有被主管機關處罰的問題。940328 -- 台灣外勞行動 http://twblog.net/migrants KarlMarxian Carniva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02 ※ 編輯: KarlMarx 來自: 210.69.138.102 (03/31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