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九月十八日上午九時起至九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止
地點:法律學系辦公室
分配方式:本學期研究桌分配方式採抽籤登記制
抽籤決定登記順位,並填寫前五志願座位。請先至研究大樓勘查地形。為使研究桌充分發揮功能,扣除博士班學生申請核准座位後,碩三學生順位最優先;若有剩餘由碩二及科法所碩三遞補;仍有剩餘,由其他學生遞補。
請本人親攜學生證至系辦登記。有不可抗力事由無法於期限內親自到場者,可交付學生證授權或製委託書簽名其上授權他研究生代理。惟一研究生至多僅可為一人代理。
請原使用者於十月五日前搬遷完畢
法律系辦公室
200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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