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LawR9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93A013XX 看板]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93A013XX 標題: 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時間: Fri Sep 29 12:20:00 2006 ※ [本文轉錄自 B93A011XX 看板]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93A011XX 標題: 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時間: Fri Sep 29 12:18:55 2006 為幫助家境清寒且遭遇重大變故致無力負擔生活費之學生,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特訂定「清寒生活補助金」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幫助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期 能藉由本辦法提供之生活補助金,鼓勵學生專心向學,順利完成學業。 壹、受理申請對象   大學部三、四年級生及碩士生,家境清寒或遽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貳、獎助名額及金額 財金法律學系:一名 参、申請資格 一.申請補助者,依其家庭狀況區分為:   (1)低收入戶,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下者   (2)單親或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二.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三.一旦家庭經濟情況改善即喪失申領資格。 四.保留學籍或休學者,取消申領資格。 肆、申請應備文件      一.依照基金會之規定表格填寫。(附表一、二)   二.學業成績單:     (1)大三學生須檢附大一及大二學業成績正本。     (2)大四學生須檢附大二及大三學業成績正本。     (3)碩士生須檢附大三及大四學業成績正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卡)、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證明及無力負擔學費事證說明、       免交所得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證明(擇一)   四.全戶戶籍謄本。 請於十月十八日以前至系辦找陳奎瑾助教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 編輯: LawOffice 來自: 140.112.150.95 (09/29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