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clll.bbs@bbs.ntu.edu.tw (..................)》之銘言:
: > 分館一樓流通櫃檯,由圖書館代還,不另收費。
: > (2)惟請注意圖書到期日,如有逾期罰款,仍需自行前往該校圖書館繳交逾期罰款。
: > 我前些日子經由館際合作管道
: > 到師大借了一本書
: > 可是我拿到總圖借還書櫃檯還
: > 那個小姐卻跟我說不行
: > 當時就是因為有這項服務才跑到師大去借書的
: > 請問到底有沒有這項服務咧?
: 拿館際合作證借的是可以透過總圖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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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去年是借nccu的
這個要怎麼申請.. 要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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