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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lll.bbs@bbs.ntu.edu.tw (..................)》之銘言: : > 分館一樓流通櫃檯,由圖書館代還,不另收費。 : > (2)惟請注意圖書到期日,如有逾期罰款,仍需自行前往該校圖書館繳交逾期罰款。 : > 我前些日子經由館際合作管道 : > 到師大借了一本書 : > 可是我拿到總圖借還書櫃檯還 : > 那個小姐卻跟我說不行 : > 當時就是因為有這項服務才跑到師大去借書的 : > 請問到底有沒有這項服務咧? : 拿館際合作證借的是可以透過總圖還的 ^^^^^^^^^^ : 偶去年是借nccu的 這個要怎麼申請.. 要費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