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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讀者在館內 > 不得預佔座位。」因此您若發現有佔位的情形,歡迎至各 > 樓層服務台向我們反映,館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 我今天把一位佔位的桌子上的書放在旁邊, 一小時後,原坐位者回來,結果在旁邊似乎瞪了我五分鐘... 想請問一下,第六條的規訂是指, 我可以請圖書館館理員幫我清理掉被佔位的位置嗎? 然後我是否可以建議, 請館員把佔位者的物品收到櫃台, 若半小時後沒到服務台領取,列入不良記錄, 並作出停止入館一個月的規定。 我覺得要有些懲戒才會有抑制效應... 不然從以前到現在,這個問題都沒有有效的改善...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wl120.cc.ntu.edu.tw]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