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贊同~!!!
==> arist (這實在是太複雜拉) 提到:
我今天把一位佔位的桌子上的書放在旁邊,
> 一小時後,原坐位者回來,結果在旁邊似乎瞪了我五分鐘...
> 想請問一下,第六條的規訂是指,
> 我可以請圖書館館理員幫我清理掉被佔位的位置嗎?
> 然後我是否可以建議,
> 請館員把佔位者的物品收到櫃台,
> 若半小時後沒到服務台領取,列入不良記錄,
> 並作出停止入館一個月的規定。
> 我覺得要有些懲戒才會有抑制效應...
> 不然從以前到現在,這個問題都沒有有效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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