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也有版友提到費用比自己印差很多的問題,
政治大學的複印費每張三元,自己印可以兩頁印一面,四頁印一張,
這樣算一算實在差很多;
更何況參考論文時,往往要實際看了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哪幾頁,
如果我都來到政大看論文了,我乾脆就直接印啦,
幹嘛把頁數抄好回去申請複印?
剛剛查了台大法研所93年度的論文,五十本,通通有的借。
我想這應該是他校同學持館際合作借書證也借的到的意思。(如果有誤煩請指正)
(關鍵字查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館藏地:法政研圖、法社分館)
政大圖書館網頁有個學位論文檢索區,
法律學門(包括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的index中,
我只查閱到87(含)年以後的index,通通都放在無法外借的社資中心,
所以推論政大的論文應該都沒辦法用館際合作借。
經過詢問政大同學的結果,
法律系所有自己的圖書館,同學可以在那邊借書,
但是資料沒有上網。
就是這點讓我感覺很機車,
還是說我誤會了,其實是兩所學校的學位授權方式不同?
就這點煩請指正。
我希望的,就是既然政大學生能借我們有放在圖書館的論文,
那麼我們應該也可以借到政大放在他們圖書館的論文(不論是在總圖或者是法圖),
這才是館際合作互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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