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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ine (鞭策)》之銘言: : ※ 引述《Obiwan.bbs@bbs.ntu.edu.tw (One Force;One Choice)》之銘言: : : 剛剛把照片抓了下來,看一下exif,如果設定沒錯的話,是今天凌晨拍的。 : : 我想學校或館方是否表態一下,看這樣行為要怎麼處置。 : ^^^^^ : 地下室本來就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在裡面吃東西或是喝飲料了 : 這根本不是學校"處置"的問題 : 難不成要規定在總圖裡面吃東西要記小過或是處以鞭刑之類 : 然後24小時由管員或是警衛巡查!? XD : 其實拍照的同學既然有這個雅興在總圖地下室拍照 : 不知道有沒有乾脆直接勸告她會比較快 : 這比學校表態"如何處置"有效多了吧!? 我覺得這位同學並不是有雅興想要照相 只是不好意思直接把相機對著吃泡麵的那位同學 但是又想要讓館方知道確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所以才出此下策的... --- 只是覺得這位同學應該很無辜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