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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61128a (^O^)》之銘言: : 請問代借服務公告的: : 接獲e-mail取件通知,在三日內親自至所屬校區圖書館 (總館、法社分館或醫分館流通服 : 務台) 取件。 : 有沒有算接到E-mail的那一天,例如:E-mail是1號接到的,那是3號到期還是4號到期 : 而若期間內遇到星期天或閉館日會包括在三天內嗎? : 謝謝 : p.s.兩次代借逾期會停權6個月,那六個月後又是重新計算逾期次數嗎? 親愛的讀者, 您好! 關於代借取件日期茲回覆如下: 1.自圖書館寄發時間隔日起算3個工作天, 且假日、星期六、日不列入計算, 如未取件者在第4個工作日就算逾期未領。 2.兩次代借逾期會停權6個月後,會重新計算逾期次數。 以上謹覆, 敬祝 學安! 圖書館閱覽組謹啟 10.30.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