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1128a (^O^)》之銘言:
: 請問代借服務公告的:
: 接獲e-mail取件通知,在三日內親自至所屬校區圖書館 (總館、法社分館或醫分館流通服
: 務台) 取件。
: 有沒有算接到E-mail的那一天,例如:E-mail是1號接到的,那是3號到期還是4號到期
: 而若期間內遇到星期天或閉館日會包括在三天內嗎?
: 謝謝
: p.s.兩次代借逾期會停權6個月,那六個月後又是重新計算逾期次數嗎?
親愛的讀者, 您好!
關於代借取件日期茲回覆如下:
1.自圖書館寄發時間隔日起算3個工作天,
且假日、星期六、日不列入計算,
如未取件者在第4個工作日就算逾期未領。
2.兩次代借逾期會停權6個月後,會重新計算逾期次數。
以上謹覆, 敬祝
學安!
圖書館閱覽組謹啟
10.30.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