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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找人幫忙預約 代表他的確還有需要用使這本書 那縮短借期是很合理啊 並沒有什麼不公平的問題 而且實際上也不需要找同學幫忙 自己還了之後立刻再預約就可以了 ※ 引述《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之銘言: : 本學期預約圖書借閱制度有所更改 : 凡預約圖書如果後面還有預約者的話,縮短借期為14日 : 乍看之下,覺得對書籍流通是好事一樁 : 然而最近發現了一個由此衍生出的公平性與道德性問題: : 當書籍被預約時,原先的借閱者會收到email的recall通知 : 趁還沒還時,請同學幫忙再次預約 : 以研究所借期60天,並可展延兩次(共半年)為例 : 許多同學開學會去搶上課reading的用書或者相關重要書籍 : 有人預約時,再請同學幫忙預約 : 在這種情況下,第一位預約的讀者只剩下14天的借閱期 : 即必須將書返還。 : 又或者大家都用這招(讓別人借期縮短),造成"預約+6"這種情況 : 最後書籍的流通性或許增加, : 但對學術者反而是一種困擾,書在手頭上的時間不夠。 : 我認為 : 圖書館應該檢討"夾心餅乾"用書的權利 : 初借者 2個月 : 預約+1者 14天 : 預約+2者 2個月 : (初借者與第二位預約者是同人) : 說不定本來根本沒有預約+2的需求 : 而是新制度造成的道德風險,使初借者找人去預約,故意縮短預約者的權利 : 造成根本上的不公平。 : 一點意見,歡迎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6.8 ※ 編輯: pillarofsalt 來自: 114.45.236.8 (01/06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