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Libr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X鍾同學,您好: 確實如您所說,由圖書館系統查詢, 您目前尚有2007年7月的40元罰款未繳, 按圖書館規定,逾期罰金賞未繳清前無法借書, 所以2008年8月有借閱記錄似乎有問題… 由於圖書館無法由管理端查詢您的借閱歷史檔, 必須由讀者從圖書館首頁登入「查詢個人借閱狀況」 中的「我的借閱歷史」功能下才有記錄, 可否請您來圖書館借書服務台以便釐清狀況? 臺灣大學圖書館 閱覽組流通股 敬啟 TEL:02-33662353 Email:tulcir@ntu.edu.tw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 引述《daefirts (impossible is nothing!)》之銘言: : 是不是就不能借書了呀? : 剛剛按離校手續裡面的清查滯還金項目 : 發現2007年7月有逾期罰款的紀錄$40 : 我想應該是繳了吧 : 因為我2008年8月也有借書的紀錄 : 如果我之後可以借的話 應該代表我繳過罰款了 : 還是其實是我想錯了 : 沒有繳罰款 還是可以借書 兩者沒有關係 : 有點不了解現在的狀況="= : by b95202021 物理四 鍾向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111
daefirts:ok,我會親自去一趟的 07/21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