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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10)淡江大學學生社團活動海報、旗幟管理規則 88.1.15.(88)校秘字第○一三五號函公布 88.9.3 第66次行政會議依據 88.6.9 第41次校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88.09.10 (88)校秘字第二五四七號函公布 第一條  各社團為舉辦活動增加號召力,在校園內張貼、插立各種海報、旗幟,不但有礙觀瞻, 且容易發生意外,特訂定本規則,以維護校園整潔、美觀及學生行進安全。 第二條  各類活動之海報、旗幟,應經申請核可後,方能張貼、插立。 第三條  各類海報除張貼於海報街及各大樓海報板等規定地點外,不得任意張貼,包括各大樓外 牆、道路路面、樹幹、路燈 。 第四條  張貼之海報,須經課外活動輔導組核可加蓋「准予張貼」章張貼於海報街,海報須另加 蓋「海報板專用章」。 第五條  活動海報張貼數量由課外活動輔導組依實際情形分配之,張貼時間以七日為限(含假日) 第六條  祝賀海報張貼須加蓋社團章,以三日為限。 第七條  校外海報除各大專院校社團活動海報外,須為推廣文化活動及公益活動者,並至課外活 動輔導組加蓋「准予張貼」章始可張貼,海報均限三張以七日為限。 結論同第七條: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3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