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ena:活動組辦公室靠近後校門A棟的地下一樓... 推 218.167.182.24 09/07
第一條 各社團、系學會及學生個人之海報均應署名蓋章,並張貼於指定地點(海報架或
佈告欄)。
第二條 若任意張貼海報破壞校園景觀,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將逕行取締,並於照相存
證後,對違規者處以每張海報新台幣貳佰元之罰款。
第三條 罰款限於通知送達後十日內,繳交課外活動指導組;逾期未繳,學生事務處得予違
規之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社長或系學會會長)申誡一次之處分,並得連續處分至罰
款付清為止。
第四條 本校各行政單位或教職員不於指定地點張貼海報者,每張處以新台幣肆佰元之罰款
,由總務處負責取締處罰。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
世新大學課外活動組公告
9/19(五)上午10點開放領取「場地、海報架登記」之號碼牌,下午4點10分開始登記,登
記之場地、海報架使用時間為9/22~9/26及9/29~10/3兩週。若要借用9/19前之場地、海報
架,請以「公文」方式向課外組洽借。特此公告。
結論:老實說看不太懂,好像也是要去活動組蓋章吧,如果我們十九號以前要貼,就要跑
公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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