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MC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回應某同學之提問: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學生自習空間管理小組設置要點「三、本小組由醫學院學務分處 課外活動股、醫學院學生會及醫學校區各學系系學會會長組成之。醫學院學生會會長擔任 召集人。」。88學年度醫學院院學生會開會討論醫學校區學生自習室使用概況:206自習 室與B2自習室長期有本校其他學院同學霸佔座位,影響本院區師生使用自習室之權益,強 烈要求院方裝置電腦門禁管制設備,以資區隔非本院區人士進入使用。 醫學院事務組因應學生會之要求,遂於89年4月分於206及B2自習室安裝電腦儀控門禁 設備,依使用者付費之原則,自費申購感應卡(卡片採循環使用,卡片保證金200元,退 卡時,保證金原數退還。)。感應卡委請廠商製作,(學務分處先行墊付卡片製作費)貨 到應付之卡片製作費隨即結清交付廠商,爾後卡片發售再歸墊。卡片發售最初由院學生會 負責,但同學功課繁重,同學在有限課餘時間內購買、發售時間無法交集,以致影響同學 進入自習室使用之權益,同學們怨聲載道,學務分處考量學生問題,回應學生之需求,代 售感應卡及卡片資料鍵入登錄。 醫學校區學生自習室實施儀控管制後,確實阻隔非本院區人士進入,感應卡需求及發卡數 額與日俱增,且全無退卡之紀錄,持卡人進出自習室之權益自持有感應時已受保障,不論 其持有時間之長短,感應卡係屬消費物品,原製造廠商已將卡片製作費全部結清,不可能 接受回收已使用之物品,若允退卡,退卡金額由何種經費支付?原訂之「申請人退還使用 卡時,保證金原數退還。」之條文不切實際, 90學年度醫學院學生會再度提案,經90學 年度第一學期醫學校區學生事務諮議委員會修正通過「國立臺灣大學醫學校區學生自習空 間管理細則」(現行條文),於91.2.22.(91)醫學字第0425號公告週知,公告說明二、 明確告之:「已領卡之同學於91.7.31.前接受辦理退卡及退還保證金,91.8.1.起,欲繼 續持有使用感應卡之同學,原收之保證金,依據新辦法之規定視同感應卡製作及相關費用 ,爾後不再受理退卡及退還保證金」。 以上簡述醫學校區學生自習室電腦儀控管制感應設備裝置之始末。本校96學年度起教 師、職員工、學生證件由磁條式變更為悠遊卡感應式全面換發,先前各館舍裝設之門禁設 施,全面汰換統一機種,俾便全校教職員工生之證件一體通用通行,其門禁則由各館舍負 責人員控管。 醫學校區學生自習空間確實不足,本學期於陽光走廊加裝遮陽布幕,可依在場自習之 同學喜好升降布幕,以補206自習室座位不足之憾;基醫大樓二樓杏園師生活動中心本96 年四月落成啟用以來,非用餐時間同學們亦可利用該場地休憩(或自習)使用,若於學期 考試,晚間七時以後403教室可停止社團活動,簽請開放同學自習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97
jungle0813:有問題請打院內分機8042,找羅股長 11/0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