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ckroachs (遭遭遭~忘記要期末考..)
看板NTUMCSA
標題Re: [問題]請問關於自習室206室事宜
時間Sat Nov 10 15:56:57 2007
給會長:
首先各位院學生會幹部都辛苦了。
但我有幾個疑問要問:
民國九十一年(2002),公告換證退費。
對於2007年才購買的人,怎麼可能看的到這種公文。行政單位用此種說法
未免太過推託。(中間差五年ㄟ...我還在讀高中...)
並不是說一定要退費,而是所給的解釋要合理阿...
對於那些使用不到兩三個月的人,真的有夠不公平的。行政單位在販售其商品
時有告知其使用限制的義務。但並未告知。
在販賣門卡前,總應提醒購買人可能下禮拜就不在需要門卡。畢竟,當學生知道
下禮拜就要更換系統,是不會有人買的。
不應仗著訊息不透明,而便宜行事。
購買過程中,只有承辦人員拿出一張名單表,填完名字、給錢、拿通行證。我想
行政單位在此次的解釋並沒有對未告知義務有任何說明。
學生的確是畢業就走人,用我們還是高中生就發的公文,來給現在大學生的我們
當理由。
這樣的說法是要求我們:在購買、申請、使用任何服務時。都需要將從1897年創校
以來所有公文"自己"閱讀完?而販賣人沒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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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1.97
※ 編輯: cockroachs 來自: 140.112.121.97 (11/1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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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ngle0813:同學,先跟妳道歉,我口氣是差了點!sorry.... 11/10 23:30
→ jungle0813:這個改成學生證的方式 11/10 23:31
→ jungle0813:是醫學院的院長,決定改成用學生証方式!! 11/10 23:32
→ jungle0813:院長也沒給我們學務分處的緩衝,臨時改就改= = 11/10 23:32
→ jungle0813:我們也是很無言,畢竟我知道200元對學生來說 11/10 23:33
→ jungle0813:不是一筆小數字,我自己是學生,我可以體會妳的心情 11/10 23:34
→ jungle0813:我也替你們說過話,但被駁回= =,害我真的不知如何幫你們 11/10 23:36
→ jungle0813:我只能說,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盡力幫你們了... 11/10 23:38
→ jungle0813:我一個學生,敵不過院長一個計畫,身為台大學生,哀~~ 11/10 23:38
→ jungle0813:SORRY... 11/10 23:40
推 cockroachs:你好 我想這只是溝通上出了問題 頂多影響心情並不影響 11/12 13:13
→ cockroachs:大局 相信你們跟院長各方都有各自的苦處 辛苦了 11/12 13:13
→ cockroachs:我是相信各方都是負責的 我也沒有要針對誰 謝謝你 11/12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