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發放公告
1. 91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92年01月10日請各系所辦公室轉發,
請各班班代幫忙沒有拿到繳費單者,請向”出納組申請補發或自行於下列網址補印”
有任何疑問者,請洽總務處出納組3號或4號櫃台
2. 91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明細查詢及列印繳費單網址:
http://mis.cc.ntu.edu.tw/reg/ 或計中info服務/行政資訊服務/….學雜費繳
費明細查詢。繳費資料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
3.繳費期限:自即日起至92年02月14日止
4. 繳費地點:繳費期限內---全省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或全省郵局亦可採用ATM
、網際網路、語音、匯款等方式繳納。
繳費期限後---繳費單須先經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組核章簽註日期後,至中뀊 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位台北市羅斯福路台電大樓正對面) 。其他繳費
方式停用。
5.學士班延修生學雜費、學分繳費原則http://reg.aca.ntu.edu.tw/selcou/912sel.htm
登載相同資訊
6. 學士班延修生同學須申請助學貸款者,請於註冊前向出納組申請更改繳費金額後,
再依貸款流程(請參閱學務處生輔組網頁資訊)辦理貸款。
7. 凡選修教育學程、語言實習、生技學程課程者及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同學學分費之收繳
將在加退選確定後一個月另行發單通知繳納;其繳費單仍依往例交由各系所辦公室發放
〈不郵寄〉。欠繳上學期學分費者,次學期不得註冊
8. 收費標準、退費標準表、注意事項請參閱http://cashier.cc.ntu.edu.tw/
※ 編輯: Skeror 來自: 140.112.7.59 (01/09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