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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98)學年度大學部借用學位服之歸還期限為99/06/30,請於上班時間至原借用地點 歸還(日間部8:30-12:00,13:00-17:00,進修推廣部14:00-21:00,不含國定例假日),逾 期歸還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 二、學位服歸還期限將屆,請學生儘早歸還學位服,以免最後1日大排長龍歸還學位服, 及逾期歸還繳交滯還金,謝謝。    謹 祝 鵬程萬里 一切順心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 http://homepage.ntu.edu.tw/~b95502021/kerkerker.bmp 此圖為歸還地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49.79 ※ 編輯: negrotyson 來自: 220.137.148.170 (06/19 17:34) ※ 編輯: negrotyson 來自: 220.137.149.79 (06/19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