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來說一些故事來紓解各位的鬱悶
第一 志願役受的恩惠確實比義務役多 但職業軍人確實要付出不少代價
(撇開那些狗官 先不談福利是否太過優惠等等複雜的問題)
各位如果有女友 當你們在一起的共渡青春時光的夜晚 職業軍人要呆在部隊裡
跟光牒 書刊 圖檔 文字檔 影片檔為伍 大膽一點的違反兩性營規
但記得學校軍訓教官說過"白天幹軍人 晚上也幹軍人 很累人的"
敢一點的晚上偷溜出去也要到兩三顆泡泡才敢這樣作 但青春早已飛逝
第二 早點名時 一個上尉連長對一位剛到部的就賴床菜排狂吼
連長:"為什麼賴床!"
排長:"因為缺乏睡眠"
這時 連長指著自己的黑眼圈說:"你不知道 當軍人的生活就是要缺乏睡眠嗎!?
我已經缺乏睡眠八年了 你剛來就賴床!"
第三 你說"對於國家來說, 少尉沒有分志願役和義務役的..."
這句話理論上無誤 但實際未必是如此 有時義務役有"特權"
有一回 我擔任戰情官 對於旅部一篇重要的開會電話記錄未按規定即時處理
結果開會時 營上該出席的連長全部遲到 主持人副旅長對遲到的連長狗幹一頓
連長解釋 是戰情官的錯 副旅長當下決定要營長提報戰情官懲處
連長們回來後緊張地拉著我去見營長 向他說明事件經過
並且說副旅長要求懲處戰情官 營長當我的面一臉不屑的表情向連長說
"提報個屁 一個剩一個多月就要退伍的人要懲處什麼"
後來 這件事情營長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 我想 如果我是志願役的 後果可能完全不同 這算不算義務役的特權?
關於制度面 我一直在想 如果減薪 取消終身俸 還願意讀軍校的有幾人?
這種制度 才能辨別出 想純粹賺錢的人\ 真正有心報效國家的人
目前的制度 既然大家都知道職業軍人有很多福利 想獲得它們
寧願犧牲個人的青春 自由 簽下去就對了
想要個人的自由 就在這個制度下忍一年八個月 過了就海闊天空
兩種想法 兩種作法 井水不犯河水
修改制度的事 沒有當上國防部長 立委是使不上力的 對大部分個人來說都太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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