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san (kosan) 提到:
> 好吧 來說一些故事來紓解各位的鬱悶
> 第一 志願役受的恩惠確實比義務役多 但職業軍人確實要付出不少代價
> (撇開那些狗官 先不談福利是否太過優惠等等複雜的問題)
> 各位如果有女友 當你們在一起的共渡青春時光的夜晚 職業軍人要呆在部隊裡
> 跟光牒 書刊 圖檔 文字檔 影片檔為伍 大膽一點的違反兩性營規
> 但記得學校軍訓教官說過"白天幹軍人 晚上也幹軍人 很累人的"
> 敢一點的晚上偷溜出去也要到兩三顆泡泡才敢這樣作 但青春早已飛逝
好像不是這樣吧?
就我舉目所見,除了外島和偏遠地區
很多營區都是允許志願役軍士官上下班
(不然,這些軍人家庭是怎麼維繫的?)
如果說要輪調,駐地單位交通不易這可能是比較大的問題
不過說實在的,現在營區裡像您所說的這種軍官到底佔了幾成?
(也就是生活約束加上終日待在營區不出去的)
> 第二 早點名時 一個上尉連長對一位剛到部的就賴床菜排狂吼
> 連長:"為什麼賴床!"
> 排長:"因為缺乏睡眠"
> 這時 連長指著自己的黑眼圈說:"你不知道 當軍人的生活就是要缺乏睡眠嗎!?
> 我已經缺乏睡眠八年了 你剛來就賴床!"
這大概是個案吧?
其一,誰也不知道上尉連長幹了什麼事弄得自己黑眼圈
其二,如果是加班工作到這樣,我倒想知道這位連長是怎麼辦事情的?
又不是最基層的幕僚,而是身為一個主官,做事能力還有領導統豫有問題
其三,剛到部的菜排,應該是剛受訓回來的,應該是最精實的
還敢賴床,這不是白目是什麼?被K 是理所當然...
> 第三 你說"對於國家來說, 少尉沒有分志願役和義務役的..."
> 這句話理論上無誤 但實際未必是如此 有時義務役有"特權"
> 有一回 我擔任戰情官 對於旅部一篇重要的開會電話記錄未按規定即時處理
> 結果開會時 營上該出席的連長全部遲到 主持人副旅長對遲到的連長狗幹一頓
> 連長解釋 是戰情官的錯 副旅長當下決定要營長提報戰情官懲處
> 連長們回來後緊張地拉著我去見營長 向他說明事件經過
> 並且說副旅長要求懲處戰情官 營長當我的面一臉不屑的表情向連長說
> "提報個屁 一個剩一個多月就要退伍的人要懲處什麼"
> 後來 這件事情營長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
> 不過 我想 如果我是志願役的 後果可能完全不同 這算不算義務役的特權?
你如果是個職業軍人,到你退伍前一個月,也沒啥人想懲處你
不只是懲處你沒用,而且你在服役期間建立的人脈也會讓這些長官不想得罪...
義務役的特權可能有時候會有吧?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當單位整個動員起來時
誰管你義務役志願役的?甚至偶而會因為「反正你不能外宿,所以沒差」的理由
晚上把你的加班視為常態....
好了,事情做得好,記功也不太可能記到你身上
因為「反正你很快就退伍了,沒差」
記過呢?有人說「反正你也不待部隊,不痛不癢」
你的假被搞得放不完
他們說「就捐給國家,你看我也沒放完」
> 關於制度面 我一直在想 如果減薪 取消終身俸 還願意讀軍校的有幾人?
> 這種制度 才能辨別出 想純粹賺錢的人\ 真正有心報效國家的人
> 目前的制度 既然大家都知道職業軍人有很多福利 想獲得它們
> 寧願犧牲個人的青春 自由 簽下去就對了
> 想要個人的自由 就在這個制度下忍一年八個月 過了就海闊天空
> 兩種想法 兩種作法 井水不犯河水
> 修改制度的事 沒有當上國防部長 立委是使不上力的 對大部分個人來說都太遙遠
我倒不是在談終身俸的問題
很簡單的想法,既然同工不能同酬,乾脆就不要搞什麼預官不預官的
有能力國家需要你做一些特殊專長的,你就在入伍時參加甄選
選上的當軍官,享有一樣的權利義務,選不上的當阿兵哥,做雜務,薪水也減半
職業軍人也不要埋怨為什麼義務役可以拿一樣的薪水
要抱怨就拿出比別人更多的能力,相互刺激競爭才會進步
而且,會不會就是因為大家都想著「反正咬一咬牙,一年八個月很快就過去了」
這種姑息的想法,所以讓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存在了幾十年也沒人吭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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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在開滿了梔子花的山坡上 與你相遇
如果能 眷地愛過一次再別離
那麼 再長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時 那短短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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