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ider@bbs.ee.ntu.edu.tw (網中人)》之銘言:
: 下部隊後發現有異也可以去軍醫院檢查...達到同樣標準可以停役回家....
: 後備司令部會找你....
之前的規定是
若要以身高體重或近視來改判體位,一定要在新訓就辦理
若已經下部隊...就來不及了
當然會有例外
尤其有些人是再新訓時被耍了
長官硬是沒把你送醫院,或看診醫官隨便呼攏你,結果下部隊才知道
這些就要以特殊案件處理了
我不知道現在規定有沒有改
但年初時我還有遇到一個就是近視超過1000度
當時軍醫院的醫生跟他說"只要戴眼鏡能矯正的回來就要當阿"
結果等到發現時已經下部隊好久...他也懶得辦驗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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