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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班代或每組之組長, 來系辦拿回英文學位證書申請表 教務分處之規定如下: 本表應於5/30前完成申請, 才能於6月底領取中文證書時一併領取 6/2-9/12之間補申請著, 則於七個工作天才能領取! 系辦助教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