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好,我是財金系排的隊員。
今天我們[財金B]隊跟[國企]隊比賽的第二場,
在我們經理計分20:16,對方領先的時候,裁判就宣判比賽結束,第二場由對方獲勝。
由於結束的很突然(感覺就是第二場一下子就打完了,應該沒打到25分),
而且裁判的比數25:21跟我們計的20:16,各都差了五分之多。
我們當時有去問裁判,猜想,是不是他計分時多計了一個"正"字,
如果差一兩分我們可能覺得自己經理計錯,可是五分真的差太多了。
裁判的反應給我們的感覺是他被我們一問以後有發現他計錯了(這可能是我個人的感覺),
他當時的回答是:「我下次會注意。」
可是第二場比賽的輸贏就成定案了,也沒有因為發現誤判而修正判決。
可是裁判的反應很模稜兩可,我們隊上有的人以為第二場可以繼續打,
有的人覺得好像沒辦法改變了,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結果看他接下來要我們兩隊隊長選球選場,才知道已經要打第三場了。
最後我們[財金B]隊輸給了[國企]隊。
隊上的心情都覺得很沮喪,覺得這場比賽沒有很公平,
當然就算沒有那五分的爭議,我們也沒把握能夠贏得這場比賽,
但是這個突發狀況多少對我們當時打球的心情有影響,也在事後覺得有些不甘心。
我想,從我這篇文章的語氣應該可以看出來我不是來吵鬧的,
我只是想反映我們的意見,並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當時我們已經有向裁判反應分數可能有誤,
裁判維持原先的判決而沒有修正,我們也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畢竟尊重裁判是球隊基本的風度。
我想問的是,當時我們如果覺得判定不合理,還可以怎麼反應嗎?
因為,我不知道是我們自己放棄了我們的權利,還是我們的權利被忽視了。(sigh)
可以的話,希望請本人出面回應一下,不知道分數的爭議是確有其事,還是誤會一場。
比賽已經成定局了,也沒辦法改變什麼,
但如果的確有誤判的話,是不是請那位裁判回應文章表示歉意。
畢竟,校長盃賽事報名隊伍繳了報名費用700元,要求比賽公平應該不是很過分的事,
這次報名隊伍眾多,校隊出裁判辛苦了,有一些疏忽,可能也是難免,
但還是希望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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