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1995-JH-324 看板]
作者: modena (去.....................) 看板: 1995-JH-324
標題: Re: 漫談
時間: Sat Nov 10 02:03:43 2001
回NeoUnicorn, choe等人的話
真感謝你們的回應
其實這些文字都是期中考時
唸書唸煩了做的消遣
所以Summit也沒必要認真以對
我知道什麼就喜歡想它對不對
自己覺得想對了就把它寫下來吧
但是我相信我可不是白痴
很多東西應該是蠻受用的
尤其是對於我們未來的想法
我還再做思緒上的調整與思考
最好祈禱我能寫的出來
(或祈禱我讀書讀的夠煩 :P)
寫愛情觀
就不得不從「性」開始。
曼徹斯特某一所中學裡,一位女老師在黑板上寫了SEX這個字。
然後問全班同學:「性,讓你們聯想到什麼?」
同學們曖昧的笑了一笑,沒有人回答。
老師再鼓勵道:「大家不要避諱,儘量把聯想到的東西說出來。」
一位男同學拋磚引玉,說道:"orgasm(性高潮)"
接者各種答案紛紛出籠:"penis", "snatch", "position", "erection"........
一陣喧鬧之後,老師說道:「你們還漏了最重要的一項,那就是love」
同學們突然安靜下來,跟著一陣掌聲與叫好聲。
對正值青春期的中學生來說,腦前葉的成熟永遠追不上生殖器官的成熟,
睪固酮、動情激素把他們弄得暈頭轉向,還不知道愛,就已經知道如何做愛了。
請問,提到性,讀者們的比那群中學生們頭腦清楚了嗎?
我猜你我都還不大不清楚,而且在未來的四五十年,也不會比現在清楚多少。
這只能證明一件事 ─ 我們的性功能正常。
還記得荀子與孟子最大的不同吧,就是一個主張性惡說,另一位主張性善說。
每當想起這兩個背道而馳的理論,
就讓我有個促狹的想法,試圖去排解這兩位當事人的紛爭。
我懷疑,荀子與孟子在觀察人性的時候,
一個觀察到女生,另一個觀察到男生。
女性讀者先保持冷靜,讓我把話說完。
提倡性惡說的荀子可能觀察到一位十一二歲的女孩,
孟子則觀察到一位十一二歲的男孩。
女孩已經進入青春期,體內的賀爾蒙開始旺盛的分泌著,
他們的性別意識已經非常強烈,看待身體重要部位的態度變的非常嚴肅。
至於孟子隔壁的那位束髮之童還在玩路上的泥巴,
玩泥巴也就算了,還順道把爬出地面的蚯蚓收集起來,準備拿去放在女生衣服裡。
天哪,他簡直是個變態!
我這不是自刮耳光嘛,這麼說來,明明是男生「性惡」啊。
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
這要從荀孟兩人對善惡的定義說起,
因為這兩位當事人都師承孔仲尼,
而孔仲尼的語錄裡面充斥著種種違反人性的規範,
像是什麼: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之類的。
(請不要說我妄下定論,
相信我,論語裡面所禁止的,往往都是生物的本能,
生物的本能讓生命得以繁衍,
所以生物的本能是必要的。
不信你去問蟑螂,
生物界擁有活化石美譽的蟑螂是不讀論語的。
又,生物的本能即為人性。
人性是必要的。
但人性之是非好壞則是四書五經、聖經、佛經、可蘭經加上去的。
故「孔仲尼的語錄裡面充斥著種種違反人性的規範」
得證。)
因為老師這樣教,
兩位高徒對於善惡的定義應該是一致的。
於是,
荀子觀察結果如下:
女孩本能的想吸引美貌、強壯、聰明的男性來讓她受孕,
違反倫常的戀情即將發生的時候,
那個頑童只是想把蚯蚓放在女生的衣服裡而已。
當女孩的戀情被禁止,
她會花很多時間,難過、哭泣,降低農業社會的生產力。
至於那位蚯蚓小弟,你把他叫過來揍一頓,他就乖乖去掃地、幫忙種田了。
於是,
只看到女孩的荀子說:人性本惡啊。
可是看到觀察到男童的孟子則想:多麼低級但是可愛的人性呢!
倫敦某大學做了一個實驗,完美佐證了我那促狹的推論:
一個研究員找了幾位剛上小學的小朋友,
問了一個問題,大要如下:
強納森的老婆病危了,
只有一種特別的藥才能救的了,
可是那種藥一顆要一千英鎊(一千英鎊對小朋友已經是很大的數字了),
強納森再怎麼努力湊錢(賺錢或向人借貸)
都買不起,
所以強納森打破藥房,把藥偷了出來。
你覺得強納森的行為對嗎?
這個問題一連問了好幾個小朋友,
回答都差不多:
不行,再怎麼說,偷東西就是不對。
老師都教我們不能偷竊。
偷東西是不對的,我不想要自己的東西被偷,所以也不可以偷別人的東西。
(按:多麼顛撲不破的說法啊,妙哉此言!)
後來這個問題問上一位進入青春期的女生,
她回問:真的沒有其他方法拿到藥了嗎?
研究員點了點頭,
於是女生答:
那強納森就應該去偷,
偷東西不對,
可是生命更重要。
這是多麼本能的想法啊,
誰敢否認呢?
生命的重要性必須建立在道德,法律之前,
如果沒有體認到生命的重要性,
那所有的倫常規範都沒有存在的必要。
因為讀書受教的是人,不是石頭,也不是骷髏頭。
所幸,自從甲烷菌、藍綠藻誕生以來,
生命早就意識到本身的重要性,
即使腦部大量皺摺的動物出現了,
在思考與記憶之前,他們還保存著對生命的保護。
這不是說稚童們不會evaluate生命,
而是說他們還沒能用腦前葉意識生命的權威,
更何況,
回答研究員問題時所使用的邏輯思考,
也尚未受到啟發,
那種啟發正來自生理的成熟。
(衛道者請不要在這裡試圖證明教條「也有人性的一面」。
像是什麼嫂嫂掉進河裡,為了救命,做弟弟的總算可以碰處嫂嫂身體之類的。
事實上,在我眼裡,這些罕見的教條,
擠身於多如牛毛的倫常規範中,
讀起來好像先聖先賢施予眾信徒的恩惠一般,
一般可笑。
倫常法度的目的在於規範群體生活,
它的目的是避免過度繁殖的生物間的自相毀滅,
與本文針對個體生存所討論的範疇不同。
那些教條自有其存在價值,不過這裡沒有多加著墨的必要。)
話說回來,
荀孟兩人很快就會發現,他們兩白吵一場了。
過了青春期後的人性各色各樣,
可以形成一個連續光譜(spectrum),一個均勻的梯度(gradient)。
更棘手的是,
許多個體的人性還飄忽不定,
這是李斯所倡法家之由來
(李斯又師承荀子,看來,荀子學問要比老把孔丘之名掛在嘴邊的孟子來的好些)
也就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當生命有了繁衍的能力,
基本上已經一無所求了,
可是在你我身上卻有更高層次的演化,
她自外於經驗與教育訓練的理性思考,
她不來自生理的本能,
環境允許時卻具有本能上的衝動,
她是一種感覺,一種同類間的感覺,
來臨時攸長而綿密
強烈時可以凌駕邏輯而做出判斷。
我們名之以愛情,
是愛情讓生命的繁衍更美好。
不要因為我用一些比較詩意的詞彙與句法,
就以為我不談性了。
更明確的說,請不要總是把「性」當成一個卑鄙的名詞。
性讓人反感是因為它還有許多副產物,
這些副產物跟道德法律唱反調,
例如性產業、性騷擾、婚外情等等,
還有更多不堪入目,但你我心知肚明的罪惡,我沒必要一一列出吧?
這些還只是有名字的副產物,
其實許許多多其他的成年人的罪惡都與性有關,
例如在金錢、權勢上的竊盜、貪瀆、濫權等等,
十之八九跟性有關,
就像雄河馬之間的爭風吃醋,
男人之間也要比個高下,才能贏得女人的讚美,
只是因為人類高度文明化,
表現出來的不單純是張嘴互咬,
而是更多傷腦筋的犯罪技巧罷了。
男人要贏的還不只是一個女人的讚美,
還試圖贏得更多女人的讚美,
有時看起來像是想贏得其他男人的讚美,
其實是想贏得那些男人的女人的讚美。
就這麼簡單,在許多表現上,我們都是賀爾蒙(性的本質)的奴隸。
(請原諒我拿男人開刀,只因為我不是女人,不是女人就不要裝做懂女人)
其實性幫我們完成更多令人高興與驕傲的事,
文化上關於性,更明確的說─關於愛情,的文學、戲劇,
一遍又一遍地感動著這群靈長類動物,
同時也創造了許多生存就業的機會。
一個比較具體的例子可以是這樣的:
一位在國外攻讀學位的男研究生,
為了信守婚約,
發揮驚人的效率拿到博士。
世俗上喜歡把這些性的「善行」冠之以愛情。
至於惡行就很不留情面了,
所以性的惡名遠播,而愛情總是媚惑著你我。
其實愛情只是一種健康的、在保存期限內、通過嚴格品管的「性」罷了。
這一種性當然保留著最真誠的原味,
一種用責任與關懷做基調,
再穿插點綴以各種驚喜,
用時間研磨、待緣分品嚐...
人們總是糟蹋手邊的事物,而去渴求那些得不到手的。
但這個現象將不會出現在愛情裡。
真正的愛情會讓擁有的人不曾想失去它。
寫到這裡,
想讀一些求愛秘訣(甚至八卦)的人恐怕要失望了。
我已經打算做個總結,
我的愛情觀就是由性出發的,
性的來由正是生命,
而愛情的目的就是創造生命,
以及,更重要的,珍惜生命─不論是愛情的對方或創造的生命。
我不寫一些具體的愛情事件當作內容,
一方面是對自己的文字很有信心,因為就是不寫也有可看度。
另一方面,
是因為我是一個很崇尚創意的人,
走在路上,看到有人跟我穿同樣的衣服都會令我非常piss off。
愛情是一個讚賞甚至縱容創意的地帶,
我期待每個讀者都有非常unique的一段過程,
說不說出來都無所謂,
畢竟生命已經得到讚美。
(p.s. 不會寫情書的人倒是可以跟我切磋切磋,
因為我的情書曾被拿去當範本了。沒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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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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