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man (米蟲)
看板NTUMotorClub
標題Re: [公告] 關於「事實會說話」及「給那個在社版誹선…
時間Tue Jan 7 09:53:09 2003
※ 引述《physon (過客)》之銘言:
: ※ 引述《RUF (On a High)》之銘言:
: : 標題: [公告] 關於「事實會說話」及「給那個在社版誹謗我的人」系列文章
: : 時間: Mon Jan 6 19:35:13 2003
: : 因內容偏離本版主旨
: : 涉及人身攻擊及互相謾罵
: : 全部砍
: : 以後若有類似情形再發生
: : 一律砍並設水桶
: : 請君子自重
: : 還給社團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
: : → WELLMAN:推"乾淨的討論空間"... :P 推 140.112.94.51 01/06
: : → MaxHuang:謝謝版主 推 210.208.55.81 01/06
: 我想那位匿名用HBLE的人若看到這篇一定會很高興吧,
: 畢竟自己做過的事情都不用負責任.
: 於是乎, 可能再過一陣子, 版上又出現匿名罵人事件...
: 因為作壞事的人永遠能逍遙法外...
那來的法?
: "乾淨的討論空間"是大眾的利益,
: 但"個人名譽"卻是小眾利益.
: 通常, 小眾利益會被犧牲, 算是常態.
: 以"本版的主旨"及"乾淨的討論空間"大可以義正辭嚴,
: 但通常在這種情況下, 有人就得莫名其妙地被罵得狗寫淋頭.
: 我想所謂的正義, 並不是全部拿來照顧大眾利益的, 小眾利益還是得維護.
: 但如果我是版主, 大概也會跟RUF作同樣的處置.
: 畢竟有些事情真的是兩難, 無法兼顧到.
: 總之, 即使"乾淨的討論空間"再合理, 必要的時候,
: 我還是選擇讓版主把我進水桶..
如有糾紛,請找J大處理.版上並不是給大家看對罵的.如果文章內容是屬於兩者間的
交談,私底下用mail吧.事外的我們不需要看.大多數的社員也不會因為一兩篇文章
訕罵詆毀改變了對好朋友的認識.
版主權限有限,只能砍除文章與限制發言.如果需要更公開公正的判決,建議移駕pttlaw
如果需要輿論奧援.pttlaw上也有可用的民氣呀.hate版就可版都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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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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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9.206.60
※ 編輯: longman 來自: 61.219.206.60 (01/07 09:57)
→ alexsunder:好啦,再回,可憐的RUF又要砍了... 推 210.203.88.158 01/07
※ 編輯: longman 來自: 61.219.206.60 (01/07 10:31)
→ RUF:嗚嗚~終於有人瞭解我了... 推 210.85.167.152 01/07
→ alexsunder:怎樣??了解我的體貼了吧...:P 推 210.203.65.245 01/08
→ RUF:謝謝老大 推 210.85.167.15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