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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yson (過客)》之銘言: : ※ 引述《RUF (On a High)》之銘言: : : 標題: [公告] 關於「事實會說話」及「給那個在社版誹謗我的人」系列文章 : : 時間: Mon Jan 6 19:35:13 2003 : : 因內容偏離本版主旨 : : 涉及人身攻擊及互相謾罵 : : 全部砍 : : 以後若有類似情形再發生 : : 一律砍並設水桶 : : 請君子自重 : : 還給社團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 : : → WELLMAN:推"乾淨的討論空間"... :P 推 140.112.94.51 01/06 : : → MaxHuang:謝謝版主 推 210.208.55.81 01/06 : 我想那位匿名用HBLE的人若看到這篇一定會很高興吧, : 畢竟自己做過的事情都不用負責任. : 於是乎, 可能再過一陣子, 版上又出現匿名罵人事件... : 因為作壞事的人永遠能逍遙法外... 那來的法? : "乾淨的討論空間"是大眾的利益, : 但"個人名譽"卻是小眾利益. : 通常, 小眾利益會被犧牲, 算是常態. : 以"本版的主旨"及"乾淨的討論空間"大可以義正辭嚴, : 但通常在這種情況下, 有人就得莫名其妙地被罵得狗寫淋頭. : 我想所謂的正義, 並不是全部拿來照顧大眾利益的, 小眾利益還是得維護. : 但如果我是版主, 大概也會跟RUF作同樣的處置. : 畢竟有些事情真的是兩難, 無法兼顧到. : 總之, 即使"乾淨的討論空間"再合理, 必要的時候, : 我還是選擇讓版主把我進水桶.. 如有糾紛,請找J大處理.版上並不是給大家看對罵的.如果文章內容是屬於兩者間的 交談,私底下用mail吧.事外的我們不需要看.大多數的社員也不會因為一兩篇文章 訕罵詆毀改變了對好朋友的認識. 版主權限有限,只能砍除文章與限制發言.如果需要更公開公正的判決,建議移駕pttlaw 如果需要輿論奧援.pttlaw上也有可用的民氣呀.hate版就可版都旺呀. --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9.206.60 ※ 編輯: longman 來自: 61.219.206.60 (01/07 09:57)
alexsunder:好啦,再回,可憐的RUF又要砍了... 推 210.203.88.158 01/07
※ 編輯: longman 來自: 61.219.206.60 (01/07 10:31)
RUF:嗚嗚~終於有人瞭解我了... 推 210.85.167.152 01/07
alexsunder:怎樣??了解我的體貼了吧...:P 推 210.203.65.245 01/08
RUF:謝謝老大 推 210.85.167.15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