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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bl (no string attached)》之銘言: : ※ 引述《D123 (教務處打雜小弟)》之銘言: : : 拿原po者之提問來當例子說明如下 : : 就是拿去抵輔系的學分不能同時拿去抵奈米學程學分 : : 不然會造成有人修少少學分而同時拿到輔系和學程 : : 同理可推雙主修學分 : 那如果是我的major跟學程重複的勒? : 還是我的major跟學程完全不能有重疊的科目? 第四條 各學程課程規劃至少為二十學分。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九 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所、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但各學程得為更嚴 格之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0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