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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研擬課稅
記者王淑美/台北報導
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昨天確定中期稅制改革措施,包括營業稅提高
一至二個百分點,死亡保險改採定額免稅,個人海外所得將納入課稅
,遺贈稅最高級距稅率降為百分之四十。財政部將規劃修法,在未來
二至六年內實施。
財改會昨天確定中期改革措施。由於三大工商團體都反對海外所得課
稅及死亡保險改為定額免稅等議題,一度與學者代表針鋒相對。
工商團體認為目前稽徵技術不成熟,簽妥租稅協定的國家有限,實施
後課不到稅,無法達成租稅公平,反而打壓投資環境。
財政部長林全則表示,海外所得不課稅,才會鼓勵資金外流,因此確
認在兼顧租稅公平與資金流向不受扭曲的原則下,綜合所得稅課稅範
圍應改採屬人兼屬地的方向努力。
在保險給付方面,全民健保等強制險仍維持免稅;但死亡保險改採定
額免稅,期滿給付扣除已繳保費後的餘額應課徵所得稅;年金保險則
提供合理的租稅優惠。
財政部次長王得山表示,此一立意是針對許多富人臨終前故意買數億
元死亡保險,逃避遺產稅。未來修法時將提高免稅額,一般靠保險儲
蓄的投資人不受影響。
遺贈稅最高級距稅率將從目前的百分之五十降至百分之四十。而當前
許多人藉著捐贈公設保留地、或購買視同農業用地來躲避遺贈稅,以
及實務抵稅引發的問題,也將納入檢討。
營業稅率將提高一至二個百分點,從百分之五提高為百分之六到七。
【2003/01/09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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